胡拱辰
正統四年(1439年),胡拱辰舉進士,為黟縣知縣,有惠政,擢御史[1]。景泰元年(1450年)六月,以江西道监察御史出任為贵州布政司左參政[2],后母丁憂,之後調廣東布政司左參政、歷任廣西右布政使、四川左布政使、右布政使[3]。成化八年(1472年),拜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成化十一年,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同年十二月[4],后改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后升南京工部尚書[5]。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致仕。正德三年去世,贈太子少傅,諡莊懿[6]。
参考文献
- 《明史》(卷157):“胡拱辰,字共之,淳安人。正統四年進士。為黟縣知縣,有惠政,擢御史。疏陳時弊八事。父艱歸。”
- 《明英宗实录·卷之一百九十三》○丙子升江西道监察御史胡拱辰为贵州布政司左参政翰林院检讨何瑄为四川右参政......
- 《明史》(卷157):“景帝即位,詔科道官憂居者悉起複。拱辰至,屢疏以選將、保邦、修德、弭災為言,出為貴州左參政。白水堡仡佬頭目沈時保素梗化,拱辰言于總兵官方瑛遣將擒之。一方遂寧。至畢節,平宣慰使隴富亂,威行邊徼。母憂去,御史追劾其受賕事,下浙江按臣執訊。事白,調廣東。曆廣西、四川左、右布政使,皆有平寇功。”
- 《明宪宗实录·卷之一百四十八》○改南京兵部右侍郎胡拱辰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
- 《明史》(卷157):“成化八年拜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一年就遷兵部右侍郎。儲位虛久,與尚書崔恭等請冊立,言甚切。其年複就改左副都御史總理糧儲,就進工部尚書。節財省事,人皆便之。以年至乞歸。”
- 《明史》(卷157):“弘治中,巡按御史陳銓言:「拱辰退休十餘年,生平清操如一日,乞加禮異以勵臣節。」詔有司月給廩二石,歲隸四人。正德元年,年九十。遣行人齎敕存問,賚羊酒,加賜廩、隸。三年正月卒。贈太子少傅,諡莊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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