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鴻烈
胡鴻烈,大紫荊勳賢,GBS,OBE,JP(英語:,1920年1月20日-),生於浙江紹興。擁有香港執業大律師資格,並且執業有50多年。曾任立法局議員、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第一所私立大學——香港樹仁大學的校監及創辦人。其妻子是已故樹仁大學校長鍾期榮女士。
Dr the Honourable 胡鴻烈 Henry Hu Hung-lick GBM GBS OBE JP 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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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樹仁大學校監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07年2月14日 | |
第2任香港樹仁大學校長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14年3月3日 | |
前任 | 鍾期榮博士 |
香港立法局議員 | |
任期 1976年10月6日-1983年8月10日 | |
指定 | 麥理浩爵士 → 尤德爵士 |
选区 | 港督委任 |
香港市政局議員 | |
任期 1965年4月1日-1981年3月31日 | |
选区 | 直選議員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 | 1920年1月20日
配偶 | 鍾期榮(1945年結婚;2014年逝世) |
儿女 | 長子:胡耀蘇 次子:胡懷中 |
母校 | 浙江省立绍兴中学 浙江省立杭州高中 重庆中央政治大学法學學士 巴黎大学法學博士 (PhD) |
胡鴻烈於1971年與妻子創立香港樹仁學院。為促使樹仁學院成為香港官方認許的私立大學,夫婦倆與樹仁師生共同努力了35年後,樹仁學院於2006年12月獲香港政府認可成為香港樹仁大學。
生平
胡鴻烈因自幼清貧,至9歲才就學,但卻在兩年半內修畢小學所有課程,並自行參加省升中試,在浙江省30,000多名考生的考試中名列前茅。高中畢業後,他入讀中央政治大學修讀法學,1942年畢業。大學畢業後,他參加了全國高等文官考試,取得外交組考試第一名的佳績。他後來亦在國家文官的培訓當中邂逅全國高等文官考試司法組第一名的鍾期榮女士,二人於1945年11月12日成婚。同年,胡鴻烈攜妻子到蘇聯開展其外交官生涯,任駐塔什干總領事館隨習領事[1]。1949年,國家政府交替,委任胡鴻烈擔任中國駐外外交官的原國民黨政府已不再擁有對中國大陸的管治權力,胡鴻烈的外交官身份已名存實亡。他與妻子遂決定到巴黎大學進修,取得國際法及國際事務高等研修文憑,並於1952年取得法學博士學位。他於1954年在英國考取了訴訟律師資格,並於1955年開始在香港開展其大律師業務。
胡鴻烈熱愛中國,這是一直為各界所公認的。據說,他為了要保留中國國籍才會放棄考取事務律師資格而考取訴訟律師(又稱「訟務律師」或「大律師」)資格,因為當時要在香港擔任事務律師是必須為英國國籍的,當時,事務律師的收入普遍較訴訟律師的為高。執業期間,他曾處理過一些著名案件,包括歐陽炳強案。[2]
1976年,獲委任為非官守立法局議員。1979年,胡鴻烈獲邀到大陸出席中國國慶30周年紀念,並獲鄧小平接見,是第一位到內地的香港立法局議員。他在1983年卸任立法局議員職務,其後亦沒有再擔任議員。1987年,他獲委任為第六屆的全國政協委員,自1993年全國政協第8屆會議開始,他連續兩屆獲委任為政協常委。
胡鴻烈最為人熟悉的成就是和妻子在1971年創辦了前樹仁學院(即如今的香港樹仁大學),夫妻二人為樹仁大學的建設與發展付出鉅大,至2006年樹仁學院學生宿舍和文康大樓建成為止,估計胡鴻烈對該校的資金投入有4-5億港元。作為香港第一家私立大學的創辦人,胡鴻烈對香港高等教育界的貢獻及教育家之名是毋庸置疑的。
胡鴻烈在法學研究方面,精研中國近現代法律,更是《大清律例》方面的學術權威。而胡鴻烈早年的學術著作則多有國際法及東亞政治方面的研究。
軼事
專業資格
- 英國大律師公會會員(1954年)
- 香港大律師公會會員(1955年)
其他公職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委員
- 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顧問。
- 第7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香港地區委員[4]
著作
- 《Le Problème coréen(韓國問題)》(1953),巴黎A. Pedone出版(法文)
- 胡鴻烈、鍾期榮 《香港的婚姻與繼承法》(1957,2009年再版)(ISBN 9789888039586)
榮譽
参考文献
- 《國民政府公報》第967.2805號
- 難忘為紙盒藏屍犯辯護,明報,2006年11月17日
- . 《太陽報》. 2007年5月15日.
美籍業餘天文學家楊光宇仰慕兩老不屈不撓嘅精神,日前將兩顆於2001年首次被發現的小行星「34778」同「34779」命名為「胡鴻烈」同「鍾期榮」。兩顆星直徑為2-6公里,位處火星同土星之間,國際天文聯合會及小行星中心已於三月批准是次命名。
- http://cn.chinagate.cn/indepths/2009-02/18/content_17299113_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