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谱系

自閉症譜系英語:)是一種心理狀況的譜系障礙,亦稱自閉症譜系障礙英語:,簡寫ASD;或,簡寫ASC)或泛自閉症障礙,描述了一個被DSM-5歸類為神經發展症候群的症狀群的範圍。 被診斷為自閉症的人必須存在下列兩個症狀。

  • 缺乏社交溝通與社交互動。(或 社交及溝通上的廣泛性異常)
  • 侷限的、重複的行為、興趣或活動。(或 異常局限性的興趣、高度重複性的行為[2]
泛自閉症譜系
Autism spectrum
同义词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重複的堆疊或排列東西與自閉症有關
类型廣泛性發展障礙
相似疾病或共病参见自闭症谱系的共伴疾病
盛行率6220 萬 (2015)[1]
分类和外部资源
醫學專科精神病学

DSM-5 重新定義了自閉症,將第四版的DSM(DSM-IV-TR)中的自閉症亞斯伯格症候群待分類的廣泛性發展障礙 (PDD-NOS)、和儿童期崩解症都納入了自閉症的範疇。 [3]

雖然自閉症案例的人格的個別差異也很大,但這些症候群的共同特徵包含:社交缺乏、溝通困難、刻板的或重複的行為和興趣、五官的感受力不靈敏、認知發展較慢。

自閉症關懷絲帶

分類

自閉症譜系有三個主要項目:自閉症亞斯伯格症候群待分類的廣泛性發展障礙(PDD-NOS)。自閉症在光譜核心位置。亞斯伯格症候群最接近自閉症之處在於徵狀及相似的成因[4];而與自閉症者不同在於語言發展並未出現遲緩[5]。待分類的廣泛性發展障礙泛指前三項目以外,不能具體歸類的自閉症傾向。例如兒童期崩解症、蕾特氏症。它們的症狀可能類似自閉症,也可能完全無關;故有文獻統合它們為廣泛性發展障礙[4][6]

DSM-IV自閉症定義

依《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第299.00,自閉症定義有三:

標準一:至少符合以下1, 2, 3三大項之二,且總共至少六小項:

  1. 社交能力缺失。至少兩小項:
    1. 多種非言語行為的缺失,如社交上的目光交流、面部表情、身體姿勢及手勢
    2. 不能與發育程度相當的同輩發展關係
    3. 缺少自發性的與他人分享快樂、興趣、成就
    4. 缺少社交及情感的互動能力
  2. 溝通能力缺失。至少一小項:
    1. 語言發展遲緩,甚至沒有語言能力
    2. 有語言能力,但開啟談話、持續談話的能力不足
    3. 陳腔濫調,使用重複、特殊的語言
    4. 缺少與發育程度相當、有變化、自發性的假裝或模仿的行為
  3. 有限、重複、一成不變的行為、興趣、活動。至少一小項:
    1. 進行一個或多個重複且有限的興趣,其次數及專注性已是不正常
    2. 不能適應專門性而非功能性的工作及儀式
    3. 一成不變重複某動作的癖好,如轉手指
    4. 持續保有某物件之某部分

標準二:三歲前的發展遲緩、發展不正常。至少一小项:

  1. 社會互動
  2. 社交語言
  3. 象徵性、想像性的遊戲

標準三:不能以蕾特氏症兒童期崩解症解釋的障礙

DSM-5自閉症定義

依自閉症譜系(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第五版;DSM-5),自閉症定義:

  1. 在任何情境下,社交溝通及社會互動上的缺損,不考慮一般性的發展遲緩
    1. 在社交-情緒的互動(reciprocity)功能上有缺損—
      嚴重程度從社交互動異常,無法維持雙向的對談,在溝通上較少回應,也較少興趣、情緒、情感的分享,到無法起始社交的互動。
    2. 在社會互動上,非語言溝通行為的缺損—
      嚴重程度從語言及非語言的溝通較差,眼神注視及肢體語言功能的異常,理解及使用非語言溝通能力的缺損,完全缺乏臉部表情及手勢。
    3. 發展及維持人際關係的缺損—
      嚴重程度從無法做出符合情境的適當行為,在分享想像性遊戲及交朋友方面有困難,到對人完全缺乏興趣。
  2. 侷限、重複的行為、興趣及活動
    固著或重複性的言語,動作及使用物品
    過度堅持常規,儀式化的使用語言或非語言的行為,極度抗拒改變
    非常侷限及固定的興趣,對於興趣極度的專注
    對於感覺刺激的輸入過度反應及過度反應不足、對於環境中的感覺刺激有異常
  3. 症狀必須在童年早期出現(但症狀可能不會完全顯現,直到環境或情境中的社交要求超出小朋友的能力)
  4. 症狀造成日常生活功能的缺損。

與診斷手冊第四修正版做比較,最新的第五版做了以下修正:

  1. 新的名稱自閉症譜系(Autism Spectrum Disorder),在新的名稱中將包括原來的自閉症(autism或autistic disorder)、亞斯伯格症(Asperger's disorder)、兒童時期崩解症(childhood disintegrative disorder)、未分類的廣泛性發展障礙(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 not otherwise specified,簡稱PDD-NOS)等疾病名稱。也就是過去大家常聽到,也最常被比較的自閉症、亞斯伯格,都將統稱為自閉症譜系。
    像光譜中的各種色彩,每種顏色都象徵著自閉症可能的症狀或伴隨可能出現的特質,像語言能力及智能狀況,而深淺顏色就代表症狀的嚴重程度,每一個自閉症,都是一道獨一無二的光譜,這樣的診斷描述及分級更貼切自閉症的狀況,也更能反應出自閉症的優缺點。
  2. 由三個臨床診斷的範圍變成為兩個臨床診斷:
    1. 社交溝通及社會互動上的缺損
    2. 固定的興趣及重複的行為
      溝通及社交行為上的缺陷被認為是無法分開討論,所以合併成單一症狀來進行診斷及描述,再結合環境及情境的因素進行自閉症社交溝通缺陷診斷的考量。
      自閉症在語言方面的缺陷,在過去被認為是亞斯伯格症及自閉症的差異處,但在新的第五版本,認為語言方面的缺陷不是自閉症特有的缺陷,也不是出現在所有自閉症身上,所以充其量頂多就是影響自閉症症狀的因素,而非診斷的標準之一。
  3. 多個社交及溝通的診斷分項合併,在診斷上更有效率。
  4. 自閉症是一個神經發展疾患,必須在嬰兒期或童年早期發病,但有可能因為家長或照顧者在社交溝通上的支持,而比較晚發現自閉症兒童的症狀。
    在疾病診斷手冊第五版(DSM-5)對於自閉症診斷的修正,讓這些描述更貼近自閉症真實的狀況,也讓未來專業人員與家長或其他專業間的溝通能夠更順利,希冀每個有需要的人,都可以先應用到這份即將到來的文件。

自閉症的徵狀可以非常不同,由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到經過治療、與常人無異。以智商80區別低功能自閉症高功能自閉症的分類法,不被專業人士及文獻接受,很有爭議。

近年,自閉症已被視為泛自閉症障礙的一種,與亞斯伯格症候群很相似。依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定義,自閉症的社會互動、社交語言、象徵性及想像性遊戲等的能力發展遲緩,需在三歲前出現。亞斯伯格症候群卻無此規定。而且,亞斯伯格症候群患者的各項能力常高於自閉症患者,公眾因此有其為高機能自閉症的想法。從而,部分泛自閉症障礙患者的親友,喜歡認定亞斯伯格症候群,而非泛自閉症障礙或自閉症。

處理

治療目標在減少相關缺失及家庭壓力、提高生活品質及自主功能。治療應配合各別兒童患者的需要,並無何者最佳。及早提供密集的特殊教育及行為療法,能幫助他們自我照顧、社會及工作技巧。可行方法包括實務行為分析(ABA)、發展模型、自閉症及相關溝通障礙的兒童治療與教育、結構教學、言談及語言治療、社交技巧治療、職業治療[7]

流行病學研究

2005年的一項調查估計,每1,000人中有約6.0-6.5人帶有自閉症譜系的傾向。自閉症譜系的各個項目裡,待分類的廣泛性發展障礙(PDD-NOS)是絕大多數,自閉症只佔1.3人,亞斯伯格症候群為0.3人,非典型的兒童期崩解症和蕾特氏症更罕見[8]。但由於其統計數據不足,有說這數字可能是低估[9][10]。從1990年代到2000年代初期,關於自閉症的報告一直大幅上升。這相當原因是診斷指引、轉介模式、服務提供、病人診斷時的年齡、公眾關注等各方面的轉變[11],也可能存在未知的環境因素[12]

参考文献

  1. GBD 2015 Disease and Injury Incidence and Prevalence, Collaborators. . Lancet (London, England). 8 October 2016, 388 (10053): 1545–1602. PMC 5055577. PMID 27733282. doi:10.1016/S0140-6736(16)31678-6.
  2. 世界衛生組織. . 10th ed.(ICD-10). 2006 [2007-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13).
  3. (PDF). DSM5.org. American Psychiatric Publishing. 2013 [October 13, 20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October 6, 2013).
  4. Lord C, Cook EH, Leventhal BL, Amaral DG. . Neuron. 2000, 28 (2): 355–63. PMID 11144346. doi:10.1016/S0896-6273(00)00115-X.
  5.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 4th ed., text revision (DSM-IV-TR). 2000. ISBN 089042025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7).
  6. Strock M. .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 2008 [2008-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04).
  7. Myers SM, Johnson CP, Council on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 . Pediatrics. 2007, 120 (5): 1162–82 [2008-09-04]. PMID 17967921. doi:10.1542/peds.2007-236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6-12). Lay summary AAP (2007-10-29).
  8. Fombonne E. . J Clin Psychiatry. 2005, 66 (Suppl 10): 3–8. PMID 16401144.
  9. Newschaffer CJ, Croen LA, Daniels J; 等. . Annu Rev Public Health. 2007, 28: 235–58. PMID 17367287. doi:10.1146/annurev.publhealth.28.021406.144007.
  10. Caronna EB, Milunsky JM, Tager-Flusberg H. . Arch Dis Child. 2008, 93 (6): 518–23. PMID 18305076. doi:10.1136/adc.2006.115337.
  11. Changes in diagnostic practices:
  12. Rutter M. . Acta Paediatr. 2005, 94 (1): 2–15. PMID 15858952. doi:10.1080/08035250410023124.

外部連結

分類
外部資源

参见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