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雙子星弊案

台北雙子星弊案,於2013年在台灣爆發的弊案,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馬英九辦公室主任賴素如民意代表官員,涉嫌貪污等罪遭起訴判刑。

台北雙子星弊案
Taipei Twin Star Buliding Scandal
日期2013年 (2013) -  ()
地点 中華民國臺灣
参与者賴素如程宏道賈二慶陳樁亮邱大展、彭○銘、彭○雅等人
结果1.民意代表官員,涉嫌貪污等罪遭法院起訴判刑。2.官員請辭下台。
影响臺北市政府於2018年3月第六次招商,2018年12月,選出得標投資人,2025年完工。

簡述

台北雙子星機場捷運線上重大建案,是時任臺北市市長郝龍斌市長任內新十大建設之首。「台北雙子星」與「松山機場改造」有台北雙國門之稱。[1]

台北雙子星歷經五次流標,2012年10月28日「太極雙星公司」得標。太極雙星得標後,在繳交保證金當天,臺北市政府首開紀錄,將繳交時間由17點,延後到24點。官員宣布接到太極雙星傳真的匯款單,在隔日被證實是空頭支票。假造匯款與太極雙星失去最優申請人。遭外界質疑有官員護航、評委遭收買之嫌。

2013年2月中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局長陳樁亮為雙子星案請辭,郝龍斌批准。3月29日臺北市議員鍾小平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告發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局長邱大展陳樁亮在雙子星開發案中圖利廠商。

2013年3月臺北地檢署偵辦雙子星弊案,大動作搜索台北市財政局等單位,並兵分多路搜索臺北市議員賴素如的律師事務所和議員辦公室。2013年3月30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賴素如因臺北雙子星索賄案與同案被告程宏道均遭收押禁見,被戴上手銬、以囚車送往土城女子看守所,編號「0224」。4月,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前捷運局長陳椿亮。接連媒體又揭露得標廠商太極雙星是空頭公司,太極雙星偽造有馬來西亞怡保花園為出資廠商之一,許多台北市前後任官員都牽涉其中的接連事件。[2]

2013年7月25日,臺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賴素如涉嫌收賄新台幣100萬元,依貪污等罪嫌將賴等4人起訴。

2014年10月,臺北地方法院以收贿罪名判决賴素如10年有期徒刑。

2016年8月31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依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判處賴素如9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9年。

2018年1月,賴素如被控職務上收賄罪,二審判決賴素如9年徒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3]

2020年4月,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賴素如7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100萬元沒收,可上訴[4]

2020年1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5]

細節

2013年3月27日因臺北雙子星索賄案,賴素如涉嫌向投標業者索取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賄款,還表示其中五百萬元是要行賄同黨的議員。賴素如業已取得一百萬元,遭到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6] [7]

賴素如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法務部調查局已經對其監聽多時,甚至找來狗仔隊跟監蒐証,拍下賴與業者相見的相片。賴本來全然否認,經過檢察官提示証據,才表示已經退還一百萬元,但法界人士認為,假如賴已經與業者約定拿錢辦事,就已經構成《貪污治罪條例》期約收賄,就算退錢,也因為犯罪行為已完成,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8]

3月28日,賴素如開庭中透過律師表示,辭去所有黨職。[9]

3月29日臺北地方法院羈押庭,裁定以新臺幣1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10][11][12]同日,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出席「中樞紀念革命先烈」典禮後,表示對賴素如涉案震驚,國民黨要痛切檢討,確實改進。馬英九也發出聲明表示震驚與痛心,並向黨員與國人致歉[13]

3月29日晚間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其交保裁定。公告裁判主文: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4]

3月30日早上10點臺北地方法院再度召開羈押庭,[15][16][17]同日下午6點,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送至土城女子看守所,其編號為0224。[18][19][20][21][22]

4月1日,國民黨將賴素如停權處分。[23]

4月2日,臺灣高等法院駁回賴抗告。[24]

4月4日,檢調偵辦雙子星開發弊案,發現太極雙星金主程宏道和合夥人賈二慶討論行賄北市議員賴素如時,以「小花」為代號,一朵小花一百萬元,監聽到「大小姐(指賴)要十朵小花」。

7月25日,檢方偵查終結,認定賴素如涉嫌收賄新台幣100萬元,依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隱匿貪污所得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求處重刑。賴素如主張此筆款項為合法政治獻金,宣稱無罪。

7月26日,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人工抽籤分案後隨即召開羈押庭,合議庭於19時15分裁定,被告賴素如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為最輕法定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被告賴素如之供述與共同被告彭○銘等人、證人彭○雅等人之陳述有所出入,有待對質、釐清,有事實足認被告賴素如有勾串證人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執行,而有羈押之必要,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8月23日,台北地院合議庭做出裁定,同意賴素如以1500萬新台幣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25]

2014年10月31日一審判決,賴素如因被控期約索賄1500萬元,且已經收取前金100萬元,再以市議員職權在議會提案護航太極雙星團隊,排除其他廠商競爭,遭臺北地方法院依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同案被起訴的臺北市前財政局長邱大展則獲判無罪。[26]

2016年2月18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北市前財政局長邱大展獲判無罪定讞。

2016年8月31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依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判處賴素如9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9年。

2018年1月,賴素如被控收賄案,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2020年4月,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賴素如7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100萬元沒收,可上訴。1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影響

  • 台北市捷運局長陳樁亮請辭,獲郝龍斌批准。
  • 程宏道遭收押禁見
  • 賴素如因臺北雙子星索賄案,被戴上手銬、以囚車送往土城女子看守所,編號「0224」。
  • 被列入「北素如、中朝卿、南益世、西伯源、東麗貞」[27]
  • 邱大展下台,以背信罪起訴,改任悠遊卡董事。2016年,獲判無罪定讞。[28]

參見

註釋與參考資料

  1. 雙子星+松機開發案 雙國門成型 存檔,存档日期2013-06-14.
  2. . [2013-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30).
  3. 蘇位榮. . 聯合新聞網. 2018-01-25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4) (中文(台灣)‎).
  4. 劉世怡. . 中央社. 2020-04-15 [2020-12-23] (中文(台灣)‎).
  5. 蕭博文. . 中央社. 2020-12-23 [2020-12-23] (中文(台灣)‎).
  6. 涉入雙子星案 馬愛將賴素如遭聲押 賴素如痛哭:若被羈押不想活了 存檔,存档日期2013-06-02.
  7. 雙子星案賴素如涉收賄 檢方今晨向法院要求聲押
  8.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1).
  9.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07).
  10.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05).
  11.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5).
  12.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30).
  13. 賴素如涉收賄 馬英九發聲明致歉中央廣播電台,2013年3月29日
  14.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09).
  15.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1).
  16.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1).
  17.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02).
  18.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2).
  19.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08).
  20.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3).
  21.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4).
  22.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2).
  23.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5).
  24. 高院駁回2013/04/02 中央社
  25. . [2013-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27).
  26. 太極雙星案一審宣判 賴素如被重判10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自由時報, 2014-10-31
  27. 北素如、南益世… 網友KUSO ETtoday新聞雲 2013年03月29日
  28. . [2014-05-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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