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安全加強法案

臺灣安全加強法》(英語:缩写)法案,為針對美國台灣關係的新法案,於《台灣關係法》之後所提出。

美國國會所認可通過之臺灣相關重要文件
基於《美國憲法》之三權分立政府權限
批准 1952年 舊金山和約 1951年簽訂
批准 1955年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1954年締結、1980年終止
制訂 1979年 臺灣關係法 眾議院提出
決議 2016年 六項保證 1982年由雷根政府提出
制訂 2018年 台灣旅行法 眾議院提出
制訂 2018年 2018年亞洲再保證倡議法 參議院提出
制訂 2019年 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 參議院提出
制訂 2020年 台灣保證法 眾議院提出
* 「臺灣安全加強法案」於2000年經眾議院通過、但未於參議院完成立法程序。

2000年時該法案在眾議院以341票對70票通過,但被部份美國政界人士反對,参议院少數黨領袖达施勒认为该法案将给台湾带来麻烦;參議院外交委員会亚太小组主席托马斯指出,一旦该法案得以通过,不仅不会增强台湾安全,还将威胁美国、台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间的微妙平衡;參議員约翰·凱瑞批評,該法案無法強化臺灣的國防安全,甚至可能造成亞太地區動盪不安;柯林頓政府以這項立法將升高台海緊張、《台灣關係法》運行良好毋須修改或補強等理由表明反對,官員表示即使參眾兩院都通過本案,他們將建請總統否決。最终该法案在參院沒能足夠的支持票數而搁置,未能立为美国国内法。

參考文献

    書籍和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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