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行政区划

英國蘇格蘭自從1996年四月一日起被劃分為32個單一當局管理的「議會区」,甚至可選擇使用蓋爾語的名稱「Comhairle」替代[1]

英国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政治主题

以下所述的行政区划仍繼續舊本地當局沿有的區界:

苏格兰行政区划的變化

今日的蘇格蘭行政區劃,全境含週遭離島共分為32個統一管理區(Unitary Authority Region),是根據1994年蘇格蘭地方政府法案,於1996年4月1日起開始使用。但是,有不少蘇格蘭人還是習慣原本分為33個區(Region)的舊分法,蘇格蘭的「區」在性質上因為與英格蘭威爾斯的「」(County)性質接近,因此常常被誤稱為郡,「區」的底下還有第二級的次區劃「次區」(District),這套分法是自1975年5月16日起啟用。1996年的行政區重劃除了在分區數量上有小小的不同外,最關鍵的一點在於將原本的「區」「次區」兩級制簡化為一級制;緊急服務、選舉及物業評佔事務、衛生事務範圍並不同與行政區劃。

在此之前,蘇格蘭的次區劃的確稱為郡(Administrative County,行政郡,自1889年時啟用),而在1889年之前,原本都是使用起源於中古時代的(City),自治市(Burgh,相當於英格蘭的Borough),與教區(Parish)這類舊行政區劃。

傳統上每一個擁用高度自治實體的burgh,由1707年與英格蘭合併後,可派兩位(共72席)英國國會議席;成為蘇格蘭行政區劃主力。

地域统计单位命名法

根据地域统计单位命名法,苏格兰分为东苏格兰(面积17,969平方公里)、西南苏格兰(面积23,047平方公里)、东北苏格兰(面积6,497平方公里)和高地和群岛(面积40,333平方公里)。

地圖

行政区为单一层级(single-tier)的行政区,似单一管理区,政府有原先县和区2级行政区的权限。

该层级的行政区共有32个议会区(council area)。

ISO代码主要地区英文名
DGY邓弗里斯-加洛韦
SCB苏格兰边疆
MLN中洛锡安
ELN东洛锡安
EDH爱丁堡
WLN西洛锡安
SLK拉纳克夏南
EAY艾尔夏东
SAY艾尔夏南
NAY艾尔夏北
IVC因弗克莱德
RFW伦弗鲁夏
ERW伦弗鲁夏东
GLG格拉斯哥
NLK拉纳克夏北
FAL福尔柯克
EDU邓巴顿夏东
WDU邓巴顿夏西
AGB阿盖尔-比特
STG斯特灵
CLK克拉克曼南夏
FIF法夫
DND邓迪
ANS安格斯
PKN珀斯-金罗斯
ABD阿伯丁夏
ABE阿伯丁
MRY莫里
HLD高地
ELS埃利安锡尔
ORK奥克尼
ZET设得兰

統計

內陸29區 面積
(平方英里)
面積
(平方公里)
人口
(2001年)
人口密度
(每平方公里)
阿伯丁市70182212,1251164
阿伯丁郡24396317226,87136
安格斯郡8432184108,40050
阿盖尔-比特郡2712702391,30613
克拉克曼南郡6115848,077304
丹弗里斯-加洛韦郡24896446147,76523
邓迪市2155145,6632648
东艾尔郡4921275120,23594
东丹巴顿郡68176108,243617
东洛锡安郡25766690,088135
东伦弗鲁郡6516889,311532
爱丁堡市100260448,6241725
弗尔柯克郡113293145,191496
法夫市5171340349,429261
格拉斯哥市68175577,8693307
高地議會區10,08526,119208,9148
印弗克莱德6416784,203503
中洛锡安郡13535080,941231
莫瑞864223786,94039
北艾尔郡343888135,817153
北拉纳克郡184476321,067674
珀斯-金罗斯20835395134,94925
伦弗鲁郡102263172,867659
苏格兰边区18254727106,76423
南艾尔郡4751230112,09793
南拉纳克郡6861778302,216170
史特灵市866224386,21238
西丹巴顿郡6817693,378531
西洛锡安郡165427158,714372
內陸總數 28,260 73,193 4,994,276 68
外島        
埃利安锡尔1185307026,5029
奥克尼群岛396102519,24519
设德兰群岛568147121,98815
外島總數 2149 5566 67,735 12
全蘇格蘭 30,409 78,759 5,062,011 64

蘇格蘭下屬司法轄區

自1975年元旦起,苏格兰有六大司法轄區英語:):[2]

  • 格拉斯哥和斯特拉斯克爾文(Glasgow and Strathkelvin)
  • 格林皮安、高地及附島(Grampian, Highland and Islands)
  • 洛錫安及邊區(Lothian and Borders)
  • 北史崔克萊(North Strathclyde)
  • 南史崔克萊、丹佛里斯及蓋洛威(South Strathclyde, Dumfries and Galloway)
  • 泰塞德、中央及法夫(Tayside, Central and Fife)

民政區

從1930年代起並無行政功能的民政區(参见民政區列表),仍為人口普查的基本單位。

社區

社區是蘇格蘭最低級行政區;每1,200百個社區可透過民選產生的社區議會為溝通途徑,向上級本地政府反映意見。除了大倫敦受法律上准許外,英格蘭開始盛行民政區的成立。

參考文獻

  1. . [2006-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7-10).
  2. The Sheriffdoms Reorganisation Order 1974 S.I. 1974/2087 (S.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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