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玘

董玘1483年-1546年),原名文玉中峰浙江会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乙丑榜眼,官至吏部左侍郎。

董玘

大明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
籍貫 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原名 董元
字號 字文玉,號中峯
諡號 文簡
出生 成化十九年(1483年)
浙江會稽縣
逝世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浙江會稽縣
親屬 (父)董復
(婿)陳束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進士及第
著作
  • 《中峯文選》

生平

董玘自幼聪颖异常,有神童之誉。弘治十八年(1505年),董玘年仅19岁连中会元榜眼,授翰林院编修進士[1][2]

正德年间,宦官刘瑾把持朝政,排斥异己,董玘被贬成安县知县,升刑部主事,改吏部刘瑾伏诛后,董玘复旧职,擢侍读,充经筵讲官,升侍讲学士嘉靖六年(1527年)十一月,升吏部左侍郎嘉靖九年(1530年)十二月,董玘父亲去世,董玘未能及时上报朝廷,丁忧守制,被御史胡明善揭发,世宗诏命其以原官致仕回乡。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董玘在家乡病卒。[3]

穆宗即位后,追赠董玘礼部尚书,赐文简

家族

曾祖董孚言;祖父董敬,贈監察御史;父董復,知府。前母章氏(贈孺人);婁氏(封孺人)[4]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7621:董玘 ,字文玉,號中峯,會稽人。弘治十八年進士,嘉靖初修武宗實錄,玘以焦芳所修武宗實錄,變亂是非,多不可信,請一並發出,重為校勘。疏上,士論翕然。其諸經筵陳奏,據經議禮,亦多類此,官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以憂歸。為胡明善、汪鋐論劾,遂不復出,年六十四卒,諡文簡。有《中峯文選》傳世。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外部链接

  • 董玘 北京市东城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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