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大亨
萧大亨(1532年-1612年),字夏卿,号岳峰,山東泰安州放城里(今泰安市新泰市放城镇)[1]人,祖籍江西吉水縣。明朝政治人物。
蕭大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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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城西蕭氏族譜》之蕭大亨像 | ||
大明刑部尚書兼署兵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 |
字號 | 字夏卿,號岳峰 | |
出生 | 嘉靖十一年(1532年) 山東泰安州 | |
逝世 | 萬曆四十年(1612年) 山東泰安州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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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年幼家贫,其父迁居泰安府城,贩卖豆腐为生。萧大亨6岁入私塾[1]。
山東鄉試第66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會試第206名,登進士第三甲第136名[2][3]。
初授榆次知县,当时榆次连年灾荒饥馑,萧大亨开榜招抚流民、发仓赈济、改革赋税,得到民众好评[1]。1565年(嘉靖四十四年),擢户部主事。翌年,升户部陕西司郎中。之后,历任河南按察司佥事、陕西按察司佥事、山西布政司右参议。于边陲之地抚民备兵,参与督师出边,打败南侵的鞑靼军。并把握时机,达到“款贡”之礼,促成贡市[1]。
1572年(隆庆六年),因念母上书请求归养。次年(万历元年),获准返乡,距家500里,闻母病殁,徒步跣足日行百里奔丧。守丧三年,内外称孝[1]。
守丧结束复官,复任山西按察副使、山西右参政。1580年(万历八年),任宁夏巡抚。翌年改任宣府巡抚。1584年(万历十二年),加兵部右侍郎。1589年(万历十七年),擢升右都御史,总督宣府、大同、山西三镇。次年,鞑靼发生“洮河之变”。萧大亨在朝廷力排众议,反对妄开边衅,召会鞑靼酋长,责其背德之罪,顺义谢罪请归,还所掠洮河人口。1592年(万历二十年),宁夏边将勾结鞑靼反叛,为明军所破。萧大亨平叛有功,升任兵部尚书、太子太保。是年,朝廷亦增其祖父萧胜、其父萧贤为兵部尚书,并在故乡泰安府建坊旌表[1]。泰安城内宁武街原有萧公祠,今废弃为民宅。
萧大亨因戍边多年,跋涉塞外,以经历、戍务纂《夷俗记》一书,刊行于1594年(万历二十二年)。
1595年(万历二十三年),萧大亨任刑部尚书。同时间,丰臣秀吉率领日本诸大名进犯朝鲜,朝廷内对支援朝鲜意见不一、引发御史曹学程、兵部尚书石星两大狱案,交刑部定罪。萧大亨为曹学程讼冤解救,被处罚。萧虽与石星长期政见相左,亦能秉公处之,为明神宗所迁怒。1598年(万历二十六年),兼理兵部事务。1604年(万历三十二年),任兵部尚书、仍署刑部事务。任内,倭寇南侵福建沿海,萧大亨严令闽省予以缉捕,捕杀若干倭寇。后又多次平息西南边陲兵端,安定西南。1606年(万历三十四年),罢刑部兼署,专掌兵部。萧大亨任兵、刑两部尚书合计13年,时值明末,党争甚烈,内外矛盾迭起。他厌倦党争,多次上书乞骸骨。1608年(万历三十六年),卸归故里泰安府。1612年(万历四十年),卒于泰安萧家府第,享年81岁。1616年(万历四十四年),朝廷追赠太傅[1]。
家族
曾祖蕭敘經;祖父蕭勝;父親蕭乾(一说萧贤)。母王氏[7]。
参考文献
- . www.my0538.com. [2020-01-24].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www.cidianwang.com. [2020-01-24].
- . hb.dzwww.com. [2020-01-24].
- . shandong-chorography.org. [2020-01-24].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 《泰安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