蚵殼港 (桃園市)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蚵殼港地區為一街庄,稱為「蚵殼港庄」,隸屬於竹北二堡。該庄西北臨台灣海峽,東北隔大坡溪與笨仔港庄為界,東南邊北側較大段與後庄為鄰,東南邊南側較小段隔福興溪與福興庄為界,西南邊亦隔福興溪與後湖庄為界[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桃仔園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改名桃園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蚵殼港」大字,隸屬於新竹州中壢郡新屋庄,大字下有「蚵殼港」、「深圳」小字名[2]。
戰後新屋庄改制為新屋鄉,隸屬於新竹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桃、竹、苗分治,新屋鄉改隸屬於桃園縣。2014年12月,桃園縣升格為直轄桃園市,新屋鄉改制為新屋區,村亦改制為里。
交通
省道台15線是關渡至香山的幹道,大致以北北東—南南西走向蜿蜒經過蚵殼港地區東北部及東南部邊界地帶。由該道路向北北東可前往崁頭厝、觀音、大園等地,向南南西可前往紅毛港、樹林子(坑子口地區北部)、貓兒錠、舊港等地,其中樹林子至貓兒錠南端鳳山溪橋路段與省道台61線(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共線。
省道台61線又稱「西部濱海快速公路」,是八里至安南的快速公路,大致以西北—東南走向蜿蜒經過本地區西部海岸地帶。本地區路段快速公路主線(高架)不通,僅通兩側平面車道。向東北可前往崁頭厝、大潭後進入主線通車路段,向西南可前往紅毛港、坑子口、貓兒錠後,兩側車道止於鳳山溪橋南岸,並以省道台15線作為代用道路至香山區浸水橋始續接快速公路主線。
區道桃104線是蚵間海邊至甲頭屋的道路,其西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西南部桃園市、新竹縣交界處的洋寮港橋。由此向東北轉東北東出邊界後,可前往後庄、大坡、社子、東勢的甲頭屋並止於市道114號路口。
區道桃103線是海邊至蚵間的道路,其西北側端點位於蚵間聚落西北方海岸地帶的觀海路一段路口,東南側端點位於蚵間聚落東南方的省道台15線路口,中間有與省道台61線、區道桃104線相交。
參考文獻
-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
- 《桃園縣新屋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