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署

行政署英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部門,負責政府總部的運作、與廉政公署申訴專員公署聯絡、政府與立法會的聯繫、與外國駐港領事的聯絡、禮賓政府檔案太平紳士計劃等,過去的添馬艦發展計劃的統疇工作亦是由行政署負責。

行政署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行政署標誌
行政署長鄭鍾偉
副行政署長鄭錦榮陳秀芳
助理行政署長周舜宜陳圳德張美兒
部門資訊
所屬部門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總部香港金鐘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5樓(包括2551室)、26樓及東翼3樓
聯絡資訊
網站http://www.admwing.gov.hk www.admwing.gov.hk

政府總部決策局於2007年7月1日重組,原由行政署負責的法律援助可持續發展政策,分別由民政事務局環境局接管負責。

下轄部門

歷任首長

  • 曾蔭權(1989年—1991年)
  • 吳榮奎(1991年—1994年)
  • 賀理(1994年—1997年)
  • 尤曾家麗(1997年—2000年)
  • 黃灝玄(2000年—2004年)
  • 張琼瑤(2004年—2006年)
  • 謝曼怡(2006年—2007年)
  • 麥綺明(2007年—2012年)
  • 蔡潔如(2012年—2019年)
  • 梁悅賢(2019年—2020年7月19日)
  • 鄭鍾偉(2020年7月20日至今)

爭議事件

避「中港關係」用詞

2015年2月17日,署方向各部門發出《用詞正確》的內部通告,要求在所有公文及通訊採用通告內的用語,使用涉及內地與香港關係的字句時,必須要跟從通告,並指明「中港關係」用詞不合適,應該採用「內地與香港的關係」;在提及中央對港基本方針時,更要留意在一國兩制及港人治港加上「」引號,但高度自治不應加引號。

行政署發言人接受明報查詢時表示,《基本法》第12條訂明,香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故正確用語是「內地與香港的關係」。至於為何高度自治一詞不應加「」號,該署指因基本法第2條及第12條內均未有用「」表述高度自治,故現在統一有關表述。發言人指用詞不會影響「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規定。[1][2]

時任立法會議員公民黨毛孟靜批評梁振英下指令,把政府用字「大陸化」。[3]

参考文献

  1. . 明報. 2015年2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
  2. . 明報. 2015年2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
  3. . 明報. 2015年2月18日.(繁體中文)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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