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等機關

設施等機關日语: Shisetsu-tō-kikan */?英語:)為日本內閣府(含宮內廳、委員會、廳)及《國家行政組織法》第3條第2項規定之行政機關(省、委員會、廳)設立的試驗研究機關、檢查檢定機關、文教研修設施(包含類似機關與設施)、醫療更生設施、矯正收容設施與作業設施的總稱[1]。依據1984年7月1日實施的《國家行政組織法》修正條文,原先的「附屬機關」細分為「審議會等」、「設施等機關」、「特別機關」。

設施等機關一覽

  • 國稅廳
    • 稅務大學校
  • 文部科學省
    • 國立教育政策研究所
    • 科學技術政策研究所
  • 厚生勞動省
    • 檢疫所 (13)
    • 國立痲瘋病療養所 (13)
    • 國立醫藥品食品衛生研究所
    • 國立保健醫療科學院
    • 國立社會保障、人口問題研究所
    • 國立感染症研究所
    • 國立兒童自立支援設施 (2)
    • 國立光明寮 (4)
    • 國立保養所 (2)
    • 國立智能障礙兒童設施
    • 國立身體障礙者復健中心
  • 農林水產省
    • 植物防疫所 (4)
    • 那霸植物防疫事務所
    • 動物檢疫所
    • 動物醫藥品檢査所
    • 農林水產培訓所
    • 農林水產政策研究所

另見

参考文献

  1. 內閣府設置法第39條、第55條、國家行政組織法第8條之2、宮內廳法第16條第2項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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