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常識
訴諸常識(Appeal to Common Sense)是一種聲稱某個結論或事情是常識,而不提出理據的謬誤;然而常識未必正確,常識也是會有錯的,被說成是常識的東西也未必真的是常識,因此聲稱一件事情是常識,未必表示就一定是對的。
形式
- 「X是對的」是常識
- 所以,「X是對的」[1]
例子
- 例一
- 常識告訴我們,這裡的紅綠燈只是參考用的,所以在這裡闖紅燈也沒關係。
- 例二
- 男生和女生生理及心理都有天生的差異是常識,所以應該要給男生和女生不同的待遇。
- 例四
- 法官會有這樣的見解、會這樣量刑,根本是法學常識,不懂就不要亂罵承審本案的法官是恐龍法官。
- 例五
- 活摘器官的報導都是假的,因為常識告訴我們不打麻藥從有意識的活人身上摘取器官不可能;而且如果真的有這樣多人被關押在醫院,應該會需要大量的物資補給,這樣會有大量的人員和車輛進出,但沒有人看到這些跡象,因此活摘器官的報導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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