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辰生

谢辰生1922年7月),中国文物学家。河南安阳人,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考古学会常务理事。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十三大代表。[1][2][3]

生平

1922年7月生于北京,祖籍江苏武进,兄长谢国桢。1940年代起任郑振铎业务秘书,开始从事文物保护工作,在上海参与清理战时文物,参与编纂《甲午以后留存日本文物目录》、《中国历史参考图谱》、《蕴辉斋名画集》、《域外所藏中国名画集》等。1949年后在国家文物局任职。1949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文物法令。主持起草1961年《国务院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67年受命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1982年主持起草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卷》,撰写《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卷》前言、第一次明确提出“文物”的定义。推动设立“文化遗产日”,推动《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出台。[4][5]

观点

2010年接受采访时称:“中国文物最悲惨的时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而且可以说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比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大,文革“对文物的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6]

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修订草案:“细读修订草案,改得很厉害,删掉了原法的二十多条,有的整章都没了,又加了两章二十七八条。在我看来,如此伤筋动骨的改动,很多都是不符合实际和不必要的。条目增加了,整体原则却放松了,管理权限也下放了。文物工作最重要的是紧抓严管,这个根本问题认识不足,势必会出问题。”[7]

著作

《谢辰生先生往来书札》、《谢辰生文博文集》、《新中国文物保护史记忆》、《谢辰生口述:新中国文物事业重大决策纪事》。

评价

  • 姚远:“新中国文物事业许多重大决策的见证者和当事人,也是保护和传承中华文化的一大功臣。”
  • 金冲及:“祖国文物的守护人”,“堪称对新中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最有发言权的历史见证人”。

参考文献

  1. 王巍著. .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4: 90.
  2. 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主编. . 北京: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1999: 108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主编;《中国世界遗产年鉴》编纂委员会编. . 北京: 中华书局. 2004: 357.
  4. 穆森. . 光明日报. 2017-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6).
  5. 李扬. . 文汇报. 2019-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5).
  6. . 瞭望新闻周刊. 2010-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19).
  7. 谢辰生/口述 穆森/整理. . 光明日报. 2016-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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