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民 (印度)

贱民英語:印地語),又稱达利特人。是印度尼泊尔卡斯人廓尔喀种姓制度的最低階層,主要以「穢不可觸(Untouchable、印地語)」為其特徵。達利特(Dalit)的字源可追溯至梵文,字面意思為地面、被控制的。包括旃陀羅穆薩哈爾恰馬爾等族群,在印度都被歸類為賤民。

贱民
左起為阿雅卡里阿姆倍伽尔纳拉亚南柯文德
總人口
2億(估計值)
分佈地區
 印度約1.7億(2000年)[1][2]
 尼泊爾約450萬(2005年)[3]
 巴基斯坦約200萬(2005年)
 斯里蘭卡不詳(2008年)[4]
 不詳(2008年)
語言
印地語泰卢固语马拉地语泰米爾語孟加拉语
宗教信仰
印度教錫克教伊斯蘭教佛教基督教
相关族群
印度-雅利安人达罗毗荼人

組成

“賤民”的組成很廣泛,佔印度總人口的15%。贱民在传统的印度社会中只允许做被认为是非常卑贱的行业。這些行業包括以下幾種:

  • 掃街及清潔旱廁(班吉種姓
  • 理髮
  • 鞋匠(恰馬爾
  • 搾油
  • 皮革加工(恰馬爾)
  • 洗衣服(多比種姓
  • 捕魚
  • 屠夫(恰馬爾)
  • 丧葬
  • 縫紉
  • 接生

起源與歷史

賤民的來源不可考,他們可能是印度雅利安人來到印度次大陸以前的原住民,也可能是罪犯或戰俘,抑或是不理種姓制度限制而進行跨種姓婚姻(逆婚)的人們及其後人等。

賤民的工作種類多數具有基層性,與死亡、排泄物、血污有關(如任何涉及皮革製品,屠宰或清理垃圾,動物屍體和廢棄物。賤民曾作為勞動力清洗街道、廁所、下水道),從事這些活動被認為是個人污染,這種污染被認為具有傳染性。因此,賤民通常被分開,禁止參與印度教社會生活。例如:他們不能進入寺廟或學校,必需留在村外。印度教從未承認他們是印度教徒(意指不受梵天的庇佑,而非指不受印度教社會的拘束),因他們不是再生族。佛陀的弟子中亦有印度賤民,著名的擔糞人尼提,其身份即為賤民[5]。印度的賤民地位非常的低,他們被視為骯髒的、不可接觸的人,絕對嚴格禁止與其他種姓接觸,甚至常常發生賤民因接觸其他種姓而被虐待甚至殺害的事情。[6]

由於這種賤民制度的嚴苛,使不少被劃分為賤民的人過着苦不堪言的生活。身為賤民,亦阻止了其他人與他們接觸的機會。在印度,有報告一位女子只是因為給了一位達利特人一杯水,而被公公婆婆帶到河裡脫光衣服,並被送到廟裡接受酷刑和悔過的紀錄[7]。因此,聖雄甘地當年爭取印度獨立的其中一個條件,就是要廢除種姓制度。

許多印度教精神領袖斷言,雖然種姓制度存在於一些印度教文本,但它僅作為一種分工,並不意味著分層或基於種姓歧視的社會群體。在薄伽梵歌中,克里希纳斷言:一個人的種姓,是由他的責任而不是出身決定。此外印度教經文並沒有提到或存在一個賤民種姓的歧視,因此可能是從長期以來社會階層及宗教習俗中的文化所產生。

人物

印度憲法之父阿姆倍伽尔本身就是賤民出身。但他在爭取到應有的教育機會之後,成功考取大律師的執照。他受尼赫魯總理支持(儘管尼赫魯總理本身是婆羅門),舉辦了多次賤民集體皈依佛教的活動,生前令超過50萬賤民得以脫離種姓制度之枷鎖。

參考

  1. Sainath, P., , Asia Source, 2000 [2009-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05)
  2. . Human Rights Watch. 1998 [2008-09-27].
  3. Damal, Swarnakumar, (PDF), International Nepal Solidarity Network, 200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8-12-18)
  4. Satyani, Prabhu. . ASR Resource Center. 2005 [2008-09-27].
  5. 除糞人尼提
  6. 大紀元:印度種姓制度陰影不散 賤民遇害事件頻仍
  7. http://ambedkar.org/News/Strippednud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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