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中樂園

軍中特約茶室,俗稱軍中樂園831八三么,是中華民國政府在1950年代至1990年代,由中華民國國防部臺灣本島與離島金門馬祖軍營以契約方式設立的滿足軍人性需要的場所。這種制度,在1980年代後逐步關閉,直到1992年才被中華民國軍方完全取消,絕跡於臺灣。

特約茶室展示館大門口
特约茶室房间
特约茶室房间

名稱

金門八三一的正式名稱為「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軍中特約茶室」。會有「八三一」的俗稱,是由於首間軍中特約茶室「仁武特約茶室」初設金門金城鎮時,駐金門軍民均使用仁武特約茶室所屬電話分機「八三一」作為該場所代號。之後「八三一」亦成為這種「茶室」的別稱。也有人認為,「831」是「8311」的簡稱,而「8311」這個代號在民間常見的通訊用密碼協議中是代表女性生殖器官的一個字(屄)[1]

又八三一的「」字的中華民國軍方念法為「」,因此金門八三一通常有金門八三么的別稱。而八三一許多名稱中,以「八三么」名稱最為普遍。

法理依據

軍中特約茶室是蔣經國擔任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主任時期[2],依據中華民國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頒布的《特約茶室設置與管理辦法》所成立的,業務由中華民國國軍各級政戰部政五處(已裁撤)承辦[3],但不是由國家直接經營,而是以契約方式由民間招聘女性服務員(或稱為「侍應生」)對軍隊提供性服務,由軍隊的政戰單位為主管機關。

起因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底,中華民國政府因第二次國共內戰戰敗退守臺灣本島,着眼於防禦臺灣,特別於仍在有效行政管轄範圍內的金門島馬祖列島中華民國行政院頒佈「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全面實施軍事管制並駐守兵力數量相當龐大的中華民國國軍部隊。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臺灣海峽兩岸情勢稍微緩和,但是金門駐軍兵力仍維持一定數量。雖然金門島距離臺灣本島將近一百五十公里遠,但是其駐軍數量最多時總兵力曾超過十萬名國軍官兵。其主要原因是民國四十一年(1952年)1月中華民國國防部頒佈之《中華民國動員戡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暫行條例》嚴格規定在訓或現役軍人不得結婚,對軍人執行強力約束,加上當時金門離島及國軍部隊休假制度不健全,中華民國政府着眼於軍紀維持,考量軍人性慾等因素,特別引用《臺灣省各縣市管理娼妓辦法》與《地方政府特種營業規定》,特地於金門以公娼模式設立此類型正式名稱為「軍中特約茶室」的軍妓妓院。而類似公娼的這類型特約茶室,主要目的是以低價或免費方式向金門駐軍提供性服務。軍人在其情慾不能循正常婚姻管道紓解下,只有找上「軍中樂園」宣洩。另一方面,當年多數中下層軍人菲薄薪餉,也養不起一個家庭,談戀愛或說媒相親結婚,也是非常艱辛,解決性慾,非上「軍中樂園」不可。[4]

不久,金門循例一共設立數處此類型妓院。不只如此,特約茶室還普及到同樣是實施戰地政務實驗辦法的馬祖,爾後亦開始設立於駐守在臺灣本島的中華民國陸軍各軍團或國軍各部隊集結地點。

分布

俗稱八三么、軍中樂園的此類型妓院,並不單單金門才有,中華民國國防部亦設置多處於台灣本島。於1950年代初,普設於台灣與其離島。以金門八三一而言,最多時曾高達七處,分別設置在金城鎮的北門庵前小徑成功、新市、金沙鎮陽宅以及小金門西宅。而本島較具規模的有台南市特約茶室及陸軍第二軍團鳳山特約茶室等等。

經營模式

一般來說,與其他八三一相同,金門八三一的經營模式、規模、購票消費等等極為類似當時台灣各縣市仍有的公娼。比方,八三一模仿台灣從日治時代沿襲下來的公娼分級,將八三一性服務工作者分為甲級公娼與乙級公娼。一般而言,甲級公娼提供尉級以上的軍官性服務,而士官士兵只能讓乙級公娼提供性服務。

雇員來源

根據曾承辦金門特約茶室業務的前軍中人員陳長慶的所見經驗,特約茶室成員都是自願被招募而來。戰區的金門特約茶室透過臺北招募站招募,金防部對她們的背景有嚴格審查,經過層層審核方能加入,身體殘疾未成年少女等,皆不得招募,沒有逼良為娼或強迫賣淫的情事。若適應不良或家中有變故,特約茶室成員隨時可以申請離開。軍中對她們的待遇良好,沒有虐待或苛待的情事[5]

然而特約茶室中亦可能存在有違法請況。如同民間機構,在發現非法時,檢警可能會介入偵辦。舉例來說:

1969年判決見報,臺北市議員宋霖康勾結妓女戶老闆,強保從良雛妓,輾轉流落桃園特約茶室,轉入後於同年3月被桃園縣警察局查獲[6]

1965年,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查獲誘拐離家少女,輾轉流落至龍崗特約茶室,遭強迫賣淫案件[7]

1965年,被生父騙至臺中特約茶室之少女,在此長期被迫接客,趁颱風時逃出,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請求保護[8]

1987年,在金門經營特約茶室的游自樂,在特約茶室管理者吳惜的介紹下,與吳惜之姐吳金英接洽,將吳金英之女由臺北市帶往金門特約茶室接客。當時這位少女尚未成年,年僅16歲,不符合國防部規定,卻在97天內被迫接客3,000多次。少女回台後,其父江正雄發現此事,向警方報案。游自樂聲稱獲得軍方許可,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行文陸軍總司令部外島服務處及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要求調閱游自樂的申請單,但遭拒絕。法院最終判決游自樂徒刑10個月。軍方最終因此事決定關閉金門馬祖的特約茶室[9]

結束

1974年,因台灣社會逐漸進步,着眼於社會治安與人權,特約茶室逐步關閉,至1980年代之後,台灣本島的特約茶室停止營業。

作為戰地離島的金門與馬祖,其特約茶室則持續到1990年代。在1987年游自樂案發生後,因社會壓力,軍方決定關閉金門與馬祖的特約茶室。金門特約茶室於1990年結束營業,而馬祖梅石村及東引北竿的特約茶室怡春園則廢止於1992年。[4]從此,台灣的特約茶室走入歷史。

紀念

2010年11月12日,金門國家公園啟用「特約茶室展示館」,位於金門金湖鎮小徑126號。

位于金门县金湖镇的特约茶室展示馆内部
特约茶室展区内的对联

參見

參考文獻

書目

引用

  1. 楊肅民. . 2010-10-11 (中文(台灣)‎).
  2. 八三一風雲, 空軍防空學校 (繁體中文)
  3. 陳長慶,《金門特約茶室》,金門縣文化局,2007,ISBN 978-986-00-8579-2
  4. http://www.matsu.idv.tw/print.php?f=202&t=39090&p=1 社論「特約茶室 特殊景點」 - 轉載邱新福先生撰寫的《北竿鄉志》],連江縣馬祖日報社,2007-01-12
  5. 陳長慶,《金門特約茶室》,金門縣文化局,2007,ISBN 978-986-00-8579-2
  6. 1969年1月11日《聯合報》第三版:「台北市議員宋霖康,中壢鎮清香亭妓女戶老闆林蜂蜜,紅玫瑰妓女戶老闆吳明章互相勾結,向台北市婦女職業輔導所強保已從良的雛妓許阿森、劉月霞,又將她們迫入火坑,被最高法院以妨害風化罪,各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宋霖康身為民意代表,不思造福人群,為民表率,竟自趨下流,甘受妓女戶老闆驅使,為虎作倀,千方百計,騙誘立志從良稚齡少女送入火坑賣淫,如同逼人入地獄,情節可惡,罪不可恕。林蜂蜜將十九歲的雛妓許×森,吳明章將十四歲雛妓劉×霞,先後分別送至『桃園特約茶室』賣淫,未久,於同年三月十六日,為桃園縣警察局查獲,轉由省警務處於同年四月七日,送交臺北市政府婦女職業輔導所保護,均已立志從良。」
  7. 1965年11月17日《聯合報》第三版:「台北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偵破一件涉嫌逼良為娼案,十五歲陳姓少女於本月十二日逃家,經家屬報警查尋結果,才知道是被傅傑、林滿妹夫婦誘拐離家,經傅傑施以強暴後,由同夥謝文鑫、鄺農二人將陳女賣到關渡茶室,繼又轉賣到『龍崗特約茶室』,由其經理石金貴及管理員劉煥洋迫她每週接客一百次,使陳女無法忍受,昨日經市警局少年隊救出火坑,交由家長領回,一干涉嫌逼良為娼疑犯,均已捕獲偵辦。」
  8. 1965年7月27日《聯合報》第三版:「十九歲花蓮籍女子曾×英,因不堪在『特約茶室』出賣靈肉之苦,於哈莉颱風來襲時逃出,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請求保護,警局將於今日把她送到北市婦職館收容習藝。曾女在警局哭訴;她在十六歲時因生母死亡,生父即作主將她嫁給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為妻,至去年與該男子離婚,乃父騙她到台中遊玩,結果是以兩萬元代價把她押給『台中特約茶室』賣淫,她因不堪長期接客出賣靈肉之苦,趁颱風來襲逃出,到台北由一女友陪同到市警局請求保護。」
  9. 管仁健. . 新頭殼. 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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