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政
軍政
可解釋為:
軍政政體
,由軍人出任
國家元首
、軍隊控制政府的
政體
型態。
軍事政府
,上述之軍政政體下形成的政府。
軍事政策
,與軍事和
戰略
相關的
公共政策
。在
台灣
,《國防法》第11條「軍政、軍令、軍備」中的「軍政」即英譯為「」(政策)
[1]
,而
國防部
所設之「軍政副部長」,其英語職稱亦譯為「」(字面意義為「政策副部長」)
[2]
。
軍事行政
,與軍事機構管理、營運相關的
行政
事務。現各國多以
國防部
作為軍事行政機構。
《
軍政
》,
先秦
兵書
軍政期
,
朝鮮半島
對二戰後盟軍託管時期的稱呼
引用
. (國防法規資料庫). 2012-06-06
[
2018-02-24
]
. (
原始内容
存档于2018-02-24)
(英语)
.
.
國家教育研究院
.
[
2018-02-24
]
. (
原始内容
存档于2018-02-24)
(中文(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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