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士廉

鄧士廉1611年12月9日-1661年8月13日),字人麟,四川广安州人,末政治人物。崇禎十五年壬午科中式四川鄉試第九名舉人,崇禎十六年癸未科會試詩三房,中式第304名,殿試三甲68名,都察院觀政[1],授官廣東海阳县令,累官吏部左侍郎。隨永曆帝緬甸,官至吏部尚书兼大学士[2][3],死於咒水之難。乾隆四十一年賜諡節愍[4]

鄧士廉

大明吏部尚書
籍貫 四川順慶府廣安州
字號 字人麟
出生 萬曆39年辛亥十一月初六日(1611年12月9日)
親屬 曾祖鄧榮(太學生);祖鄧英(太學生);父鄧自得(庠生)
出身
  • 崇禎十六年癸未科進士出身
著作

    有弟鄧士昌,萬曆丁未進士。

    參考書目

    1. 《崇禎十六年癸未科進士履歷便覽》
    2. 「吏部尙書鄧士廉,不思進士出身,當此喪亂,正應挺身爲國,乃惟事謟諛吉翔,曰某人應陞,則曰然,某官應降,則曰是,且離此不遠,每晚仝妾暢飲高歌,全無顧忌,誤國者吉翔、士廉、國泰也」,《留溪外傳》,陳鼎
    3. 「吏部尚書鄧士廉,尤諂事吉翔,以冀他日入相。久之,諸臣困乏有三日不舉火者;吉翔擁厚貲,不肯給。請於上,上無以應,乃擲皇帝之寶於地;吉翔取而碎之,以給諸臣」,《西亭凌雪·南天痕》卷二十六列傳四十奸佞傳
    4. 「鄧士廉〔舊通志〕,字人麟,廣安州人,爲廣東海陽令,歴官至吏部尙書,甲申殉難死〔勝朝殉節諸臣錄〕吏部侍郎鄧士廉,從桂王入緬死難,乾隆四十一年賜諡節愍」,《四川通志》人物忠節三十四敘州府
    • 郭伟川:《邓士廉小考》
    官衔
    前任:
    桂啟芳
    明朝海陽縣知縣
    崇禎年間-永曆年間
    繼任:
    賈文炤
    前任:
    孫順
    南明兵部尚書
    1658年
    (署)
    繼任:
    齊環
    前任:
    金維新
    (署)
    南明吏部尚書
    1658年-1660年
    南明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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