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 (越南官員)

金玉越南語1917年10月10日-1979年5月26日),原名金文玉(),越南官員、越南共產黨黨員。他因在1965年在北越永福省推行家庭承包制而知名。

出生在永福省安樂縣。1939年加入越南共產黨。1946年擔任三陽縣委書記。1947年擔任永安省委委員。1950年擔任平川縣委書記。後任北江省委副書記。1954年至1958年,擔任越北軍區副政委。1952年至1955年期間,任永福省省委書記。1959年起,再度擔任永福省委書記。1960年至1964年,當選第二屆越南國會代表。

1965年,金玉在永福省打破政治禁忌,在合作社框架下,允許農民以家庭作為單位承包土地。1966年9月,他主持制定省委68號決議,正式授權在全省推行家庭承包制。他的改革創新大幅提高了農民生產勞動率,但遭到許多人的反對。他的改革在1968年11月被國會主席長征叫停,越共總書記黎筍在《人民報》上公開批判這一「資本主義傾向」。隨後,永福省禁止了家庭承包制,金玉也作出自我批評,承認自己犯有「嚴重路線錯誤」。

不過,金玉並未被撤職,相反地,永福省和富壽省在1968年合併為永富省,金玉擔任永富省委書記直到1977年退休。1979年在河內越德醫院逝世。

革新開放以後,金玉於1995年獲得越南共產黨的平反,並被授予一級獨立勳章。2009年,獲得胡志明勳章。2010年,一部名叫「省委書記」的50集電視連續劇上映,講述的就是他的故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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