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栋 (1911年)
陈国栋(1911年11月15日-2005年6月7日),江西南昌人。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陈国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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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11年11月15日 |
逝世 | 2005年6月7日 中国上海市 | (93歲)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生平
1931年参加革命工作,193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曾长期在共青团工作,历任共青团上海国际电讯局特别支部书记,法南区委宣传部部长,沪东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书记,共青团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历任皖东北区泗县县长,苏中区四分区税务局局长、贸易局局长、两淮盐务局局长等职。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历任苏中区党委财委副书记,华中支前司令部副司令员,苏南行署副主任,苏南财委副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财政部部长,华东财委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兼交通銀行董事长。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副部长、代部长、党组第一副书记、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5年2月恢复工作后,历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党组书记,国务院财贸小组组长,国家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员,粮食部部长等职。1979年12月起,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市委第一书记兼上海警备区第一政委。1985年6月至1992年12月,任中共上海市顾问委员会主任。
2005年6月7日在上海逝世,享年94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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