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于廷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進士,歷官光山唐山秀水三縣,徵授御史,剛剛上任,便上疏批判大學士朱賡。尚書王紀被斥,陳于廷又上疏申救。歷官吏部左侍郎,忤魏忠賢,斥為民。崇禎初年,起為南京右都御史,召拜左都御史,以擬罪援引,不合皇帝意思,削籍歸里,家居二年卒。有《定軒稿》。《明史》有傳。[1]

陳于廷

大明左都御史
籍貫 南直隸宜興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孟諤,號中湛
出生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一月十九
南直隸宜興縣
逝世 崇禎八年(1635年)五月二十九
南直隸宜興縣
親屬 (子)陳貞達陳貞慧
出身
  • 萬曆二十三年同進士出身

陳于廷1566年-1635年),字孟諤,號中湛,南直隶宜興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参考文献

  1. 《明史》
官衔
前任:
鄧渼
明朝秀水縣知縣
1601年-1605年
繼任:
史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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