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

陳同佳英語:1998年12月13日),潘曉穎命案疑犯。因殺害女友潘曉穎後從台灣潛逃回香港而轟動一時。由於案件發生在台灣,以及兩地無司法互助安排,而使全案陷於膠著狀態。2018年12月3日,台灣士林地檢署正式對陳同佳發布通緝,時效長達37年6個月。[3]香港保安局藉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最終成為反修例運動爆發的導火線。陳同佳出獄後一直住在何文田京士柏山安全屋,至今仍未有赴台自首。

陳同佳
出生 (1998-12-13) 1998年12月13日
 中国廣東省深圳市[1][2]
国籍 中国香港
刑事指控四項處理犯罪得益罪(香港)
殺人罪(台灣)
刑事处罚29个月(香港,當中已羈押13月)
刑事状况刑满释放(香港)
通缉中(台灣)

生平

陳同佳於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出生[1],其後移居香港,曾就讀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之後修讀香港專上學院商科副學士課程,但在2018年2月退學[4]。同月,陳同佳與女友潘曉穎到臺灣旅行,期間陳氏因爭執殺死女友,及後潛逃回港,觸發台港兩地的司法互助問題和香港《逃犯條例》修訂。陳同佳最終因返港後洗黑錢而被囚。

2019年10月23日早上9時,陳同佳處理犯罪得益罪刑滿出獄。陳同佳在獄方人員帶領下步出壁屋懲教所,並在身兼北京市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牧師陪同下,於監獄外向受害者潘曉穎的父母和香港人致歉,並表示「願意為自己的衝動與犯下的錯事,赴台灣『自首』,服刑受審」[5]

陳同佳自出獄後一直住在安全屋並久無露面,直至10月2日由管浩鳴代其公開錄音稱其赴台自首意願一直沒變。[6]管浩嗚於10月14日帶其證件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簽證被拒[7] ,至此其赴台自首台一事再無下文。

參考資料

  1. . 明報加東版. 2019-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8).
  2. . 香港蘋果日報. 2019-04-13 [2019-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3).
  3. 行李篋藏屍:台檢方今發通緝 促請港府助遣交疑犯,東網:2018年12月3日
  4. 呂凝敏、劉高麟、鄧詠中、梁銘康. . 香港01. 2018-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2).
  5. . 中時電子報. 2019-10-23 [2019-10-23].
  6. . 香港01. 2020-10-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3).
  7. . 星島日報.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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