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查某

陳查某1897年[1]-1993年8月9日),台灣台北人,男性企業家,是最早將台灣香蕉賣往日本的商人,因此致富,被稱為香蕉大王、青果大王。

陳查某攝於1966年
陳查某
漢字
白話字
臺羅拼音

生平

陳查某生於日本時代的台灣。自幼失學,每日從五股庄搬運蔬果至台北市販賣。20歲時,取得台灣總督府同意,將台灣香蕉合法賣往日本及滿州國,之後致富,曾被列為台灣五大富豪之一。

1959年,參與創建味王。此外也投資航運、保險、廢船解體及建築業等。

1963年,日本開放台灣香蕉進口。陳查某控制青果輸出公會,壟斷台灣青果銷往日本的通路,並在日本成立株式會社,行銷台灣水果。

1993年8月9日過世。

家庭

陳查某生有五位子女。其子陳建忠陳廷忠、陳清忠。其女陳育惠、陳瑞珠。

長子陳建忠,入籍日本,改名穎川建忠,為味王名譽董事長。其妻穎川千穗,生下穎川浩和、穎川欽和、穎川萬和、穎川玲華、穎川秀玲

次子陳廷忠,其妻張麗仙,生下陳隆和

么子陳清忠,娶前監察委員周百鍊四女周淑華,其子陳弘元於1995年與時任行政院長連戰之女連惠心結婚。

下葬爭議

陳查某死後,其子女爆發爭產,其長子陳建忠與長女陳惠育、次女陳瑞珠,一同控告么子陳清忠侵佔家產。陳查某遺體停放在自宅中四年多無法下葬。2001年開始,國稅局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陳查某的土地、股票、上市公司股份、現金及土地徵收補償金,以清償遺產稅;但因其兒、孫輩等共11名繼承人對遺產分配多所爭議,長期無法繳清遺產稅。

1997年,陳查某遺體下葬。

歷經19年的遺產紛爭及11年稅金執行,2012年,陳查某家族達成協議,繳清最後一筆遺產稅,結束爭議[2]

參見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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