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欽生
生平
白色恐怖
1967年,在放棄留學利物浦大學後,陳欽生以僑生身份自馬來西亞前往臺灣留學,並就讀於國立成功大學化學工程系;課餘時間,他經常前往臺南美國新聞處瀏覽英文報紙及雜誌。[1]
1971年大學三年級時「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發生後,有秘密警察在勝利路告訴他有親友欲與其在臺北見面,並將他載至當地調查局(與李敖等人同時遭逮捕),連續刑訊逼供三週,又屢屢退回其配合編造之自白書。後來,承辦人員告訴他原案件已由李敖和謝聰敏承擔罪責,故其可返校繼續完成學業,但又將他哄騙並載至另一處繼續要求其配合編造新的自白內容,以維持承辦人員之業績及其單位系統之運作原則。隨後,他在承辦人員協助下編造自白「參與小學副校長在馬來西亞的共產黨組織」,並因而被依《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求處死刑。
在消息傳出後,其家屬及馬來西亞政府(當時恰好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等團體單位及個人紛紛為其奔波營救,並最終使其改處有期徒刑12年;但在法庭上,陳因無法接受如此結果而央求法官給予死刑,法官也答以其惟奉命行事而已。
隨後被陸續移送景美看守所、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及台灣仁愛教育實驗所監禁,入獄三年後,陳的母親曾獨自前往臺灣尋人,在無法充分理解國語的情況下從臺北乘火車到臺東,再搭船至綠島,但錯至島上另一監獄且沒被告知其子之真實所在。陳母在返抵臺北後遇到退休軍官主動協助,並再度返回綠島與他見面,然而只能隔著玻璃窗凝視觸摸[2][3]。
語錄
- 「如果不是...我早就應該完成我在台灣的學業,然後到英國繼續深造,回國(馬來西亞)當教授,我當年的夢想就是回馬來亞大學教書。」[1]
- 「我個人苦難或許不算什麼,但只要想到媽媽,我就會難過到晚上睡不著覺。」[6]
- 「有一天班長講,陳欽生有人來看你,我想怎麼可能……還沒進門,就看到母親遠遠的在那邊……當放下話筒,她慢慢離開,我看着她的背影,撐不住了,崩潰昏倒在地,不停抽搐……想念母親時,我會唱〈母親你在何方〉。」[7]
- 「媽,妳放心,要好好照顧妳自己,我答應妳,一定會回馬來西亞去跟妳團圓。」[7]
- 「上車的那一刻,我就失去了我的自由。」[8]
- 「唱歌跟講故事對我來說,是有療癒效果的方式。」[7]
- 「儘管後來有個幸福的家庭,但心理還是像大石頭壓着一樣。自從他們騙我出來講故事後,越講,我心裏石頭越來越小,越來越沒有壓力。」[7]
- 「午餐過後,很多客人剩下的食物都會倒在裡面,雖然很混雜,但食物還是比較新鮮的、可吃的東西。」[9]
參考資料
- . 当今大马. 2016-01-15 [2018-01-11] (中文(中国大陆)).
- 景美人權, , 2015-01-14 [2018-01-11]
- Focus, 聯合報. . 聯合報 Focus. [2018-01-11] (中文(繁體)).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7-10-24 [2018-01-11].
- . hk.crntt.com. [2018-01-11].
- 林宜靜. . 中時電子報. 2017-06-05 [2018-01-11] (中文(台灣)).
- 發自台東綠島, 特約撰稿人 阿潑. . 端傳媒 Initium Media. [2018-01-12] (中文(香港)).
- . 臺大新聞e論壇. 2016-08-12 [2018-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12) (中文(繁體)).
- . 移人 MPark. 2016-11-24 [2018-01-11] (中文(台灣)).
- 江昭倫. . Rti 中央廣播電臺. 2017-12-06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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