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保晉
生平
早年生涯
清朝末年,陶保晋毕业于江南格致书院。20世纪初留学日本,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回到中国后,长期担任律师,并且兼任江宁县律师公会会长。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陶保晋与留日学者濮仲寅在南京夫子庙大成殿学宫,创建了江宁府中学堂,即今夫子庙小学的前身。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陶保晋等7人倡议,郑苏龛京卿等人提倡,在江宁城内娃娃桥,创办“官立江南法政讲习所”。宣统三年(1911年),就原址改设“私立金陵法政专门学堂”。中华民国成立后,该学堂改称“金陵法政专门学校”。陶保晋曾任金陵法政专门学校校长。清朝末年,陶保晋任江苏谘议局议员。中华民国初年,陶保晋出任国会众议院议员。此外,他还曾任江苏银行检查员、南京总商会法律顾问等职务。[1][2]
1919年,陶保晋与同乡史量才共同创办了“南汤山兴业公司”,对汤山进行开发建设。1920年,陶保晋投资创建了一座私人温泉别墅,采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因慕陶渊明“吾爱吾庐”之意,取名“陶庐”。不久,陶保晋举家迁出陶庐,将此处对外开放。[1][2]
1922年,陶保晋创办“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为慈善组织,此后担任会长26年直至去世,其道名为“陶道开”。1923年日本关东大地震、1927年日本关西大地震时,陶保晋先后两次率该会会众赴日本,参与灾后救助工作。陶保晋因热心慈善事业而享有清誉,与佛教界各庙的方丈均结良缘,寺庙内如有不合,会请他调解。释圆瑛曾被陶保晋请到红卍字会大厅讲经。1940年代,印度佛教界将保存在印度的誌公(即济公)的舍利子专程送往南京,陶保晋代表南京地方公会授受舍利子,将舍利子安葬于新建的誌公塔内。建塔时,塔前立有石碑,上有陶保晋署名的碑文,记载了募捐建塔的经过。[1][2]
抗日战争期间
1937年7月,陶保晋主持出版了《南汤山志》。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随后强占了陶庐。陶保晋率红卍字会留在南京。日军占领南京前夕,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联络一些西方人士发起成立安全区(难民区)。红卍字会随即迁入安全区。日军占领南京后,进行南京大屠杀,陶保晋在红卍字会扩大了收容所、救护队、掩埋队,他们最早还可用“四块薄板为棺”掩埋大屠杀的遇难者,后来遇难者太多,他们只好直接挖坑掩埋。红卍字会经手掩埋了43071具尸体,均记入了红卍字会的档案。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经国民政府查实,上述红卍字会档案附10张照片,作为“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检方证据1704 号”递交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确认无疑。这成为揭露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有力证据。[1][2]
1938年1月1日,陶保晋受到日军强迫,被迫出任南京市自治委员会会长,并在南京鼓楼市民大会上宣布该会成立。回家后,陶保晋随即卧病不起,1938年1月11日正式请病假,1月24日呈请辞职,但未获准。3月14日,他再次提出辞呈,十多天后乃获日本方面同意。1938年3月15日的《南京民报》刊登了陶保晋的“辞职书”,其中报道称“本市自治会陶会长,自受命以后,以种种原因,即未尝实际负责”,并且大字刊登“陶会长坚请辞职”。[1][2]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南京成立时,陶保晋被迫出任立法院立法委员。汪精卫政权成立后,继续担任立法委员。1941年至1942年间,日军为筹措军粮,命汪精卫政权粮食部到处征收粮食,导致南京粮价猛涨,民不聊生。1942年2月,正在担任立法委员的陶保晋,与监察委员吕一峰、马孟壮联名弹劾粮食部部长顾宝衡,指顾宝衡等人强行收购粮食,造成粮荒。但是,汪精卫政权反称陶保晋勾结不法粮商,对抗粮食收购,并派特务机构秘密缉拿陶保晋。但陶保晋躲藏起来,未被抓获。次日,南京《中央日报》第二版头条刊登了“立法委员陶保晋及监察委员吕一峰等三人勾结不法奸商对抗粮食政策,被撤职查办”的消息。后经追查,此案实属诬告,事情不了了之。[1][2]
逮捕入狱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4月,陶保晋被军统机关逮捕。1946年6月8日,南京首都高等法院依照《惩治汉奸条例》,判处“陶保晋共同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公权三年、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须生活费外没收。”[1][2]
就陶保晋被逮捕判刑,有不同的说法。一种流行的说法是军统为配合蒋中正将陶庐变为“总统专用温泉别墅”而设计陷害。[2]但据考证,位于今南京汤山温泉路3号的蒋中正温泉别墅,实际上并非陶庐,而是“汤山主席官邸”,其前身为张静江公馆。陶庐则位于今温泉路1号院内,在日军占领时期同俱乐部相邻,与温泉路3号是两座不同的建筑。陶庐的建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已拆除。[3]
实际上,抗日战争胜利后,陶庐曾被陆军大学和南京市政府双方争夺,而蒋中正并未参与争夺,陶庐也从未被改建为总统别墅。抗日战争胜利后,陆军大学奉蒋中正之命在陶庐开办将官训练班,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才搬出陶庐迁往孝陵卫。1946年国民政府还都南京之前,陆军大学便已入驻陶庐,南京市汤山区筹备处则占据了陶庐的一部分,双方均不肯让出陶庐。1946年4月26日,蒋中正指示陆军大学以“汤山浴地及日人建屋并陶庐三地”作为将官训练班的地址开班。1946年5月4日,蒋中正巡视汤山时,又指示汤山区筹备处从速修理陶庐,以将陶庐辟为公教人员的休憩之所(一说用于招待外宾)。由于蒋中正前后两次表态相矛盾,陆军大学和南京市政府对陶庐的争夺更趋激烈。蒋中正多次发话均未平息。1946年8月6日,南京市市长马超俊记录道:“汤山陶庐一屋,本府与陆军大学同奉主席核准拨用,究应谁属,拟定期邀请国防部及陆大派员来府会商决定。”后双方会商无果,马超俊致电蒋介石,望将陶庐“拨作招待外宾之用”。9月30日蒋中正回电:“陶庐房屋仍由陆军大学继续使用。招待外宾房屋由该市政府另行觅定可也。”1947年11月29日,南京市政府的杨克天写道:“陶庐虽由汤山管理处接收,就现在情况而言,实为陆大接收使用。”[3]
蒋介石在汤山早有下榻之所即张静江公馆。该公馆抗日战争期间被日军宪兵占用8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军军方投资596万元修理该公馆,并称之为“汤山主席官邸”,简称“官邸”。南京市工务局于1946年2月奉命修理该公馆,4月22日工务局致函首都电厂:“查本局修理汤山主席官邸(即张静江先生公馆)工程,业将次第完成,所有内部电灯急须派工接火,相应函达,即希查照办理为荷。”4月27日,后方勤务总司令部通知南京市政府来总司令部领取修理费。由此可知,汤山主席官邸于1946年4月底已基本竣工。 南京工务局1946年绘制的《汤山陶庐及官邸附近地形图》也显示,如今的温泉路3号即汤山主席官邸,而陶庐则在今温泉路1号大院内。[3]
刑满出狱两个月后,1948年6月,陶保晋在南京火瓦巷24号的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办公室内因脑溢血逝世。享年73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