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贄

陸贄754年-805年),字敬輿。吴郡嘉兴(今浙江嘉興人),祖籍吴郡吴县(今苏州),唐代政治家文学家医学家,曾為唐德宗宰相,後遭流放,贈兵部尚書,謚曰,人稱陸宣公。子陆简礼,兵部郎中。曾孫陸器,開成五年狀元。今在浙江省嘉善县惠民镇,有陆贽墓遗址。如今的常用成语“情有可原”也是源自他起草的诏书《授王武俊李抱真官封并招谕朱滔诏》

《宋人繪陸贄像》,現藏於台灣故宮博物院

簡介

陆贽出自吴郡陆氏侍郎支,曾祖父陆齐望于唐开元年间,自吴郡吴县(今苏州)迁居嘉兴。父親陸侃曾任溧陽(江蘇溧陽)縣令,早年逝去,贄受母親韋氏教育長大。大曆五年(770年)舉進士第六名,歷授華州鄭縣尉,渭南主簿,遷監察御史

唐德宗即位,召為翰林學士。時兩河用兵,他善於分析軍事形勢,並預測可能兵變。建中四年(783年)果然爆發涇原兵變,德宗避朱泚之亂於奉天(今陕西乾县),轉為考功郎中,詔書多出其手,唐德宗发布了《罪己诏》,即由陆贽起草《奉天改元大赦制》:“然以长于深宫之中,暗于经国之务。积习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穑之艰难,不察征戍之劳苦……天谴于上而朕不悟,人怨于下而朕不知……罪实在予,永言愧悼。”深受德宗重視。

貞元八年(792年)窦参获罪,任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曾上疏反對兩稅法[1],陸贄說兩稅法有七弊。《通鉴》经常载入“陆贽上言”,卷234详录陆贽“请均节财赋,凡六条”。德宗雖然欣賞他的言論,但卻不採用。他對戶部侍郎裴延齡當時靠獻媚得寵於天子十分憤慨,屢次在朝上當面力陳這樣做的不宜之處,贞元十年(794年),遭裴延龄诬陷,被降为太子宾客。陸贄當初受到唐德宗賞識,不敢因為怕言禍而噤口,有話都直言,朋友勸他,認為這樣做過了,他答道:“我對上不辜負天子,對下不辜負我所學到的知識,我不留戀其他的事物。”[2]

贞元十一年(795年),裴延龄誣陷陆贽煽动军心,貶忠州(今四川忠县別駕,在州十年,深居简出,抄集药方成《陆氏集验方》五十卷。永贞元年(805年)唐顺宗即位,下召回,诏书未至而卒,時年五十二歲。順宗遂贈以「兵部尚書」之銜,諡號曰「宣」。其著述多種,流傳有《翰苑集》(《陸宣公集》)。後世有人將他比作漢朝賈誼曾國藩也曾稱讚并推薦過陸贄的文章。

注釋

  1.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2. 舊唐書·陸贄傳》:贄以受人主殊遇,不敢愛身,事有不可,極言無隱。朋友規之,以爲太峻,贄曰:“吾上不負天子,下不負吾所學,不卹其他。”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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