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車

電動機車是電動摩托車與電動速克達,是以二到三輪著地並以電動機驅動的陸上載具。

發展史

  • 西元1860年代:最早的電動機車已經可以找到專利存在。
  • 西元1911年:根據早期的大眾機械文章,電動摩托車是可以買到的。
  • 西元2007年:鋰離子電池動力的機車創了新紀錄。

台灣電動機車發展歷程簡表[1][2]

時間 內容
1979/05 修正「貨物稅條例」,電動車輛貨物稅減半徵收。   
1992 經濟部能源委員會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進行電動機車研究。   
1995 政府於1995-2003 編列17 億5 千萬補助預算,補助消費者購買電動機車。   
1995/09 環保署公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新購電動機器腳踏車執行要點」開始補助民眾購置電動機車。
1998 行政院通過環保署提出的「發展電動機車行動計畫」,並列為產業科技重點發展項目。三陽、山葉、台鈴、永豐、偉士伯、摩特動力合組策盟工業,共同開發推出EVER 電動機車。   
2000 光陽推出Air 舞風電動機車
2009 經濟部發布「經濟部發展電動機車補助及獎勵實施要點」(第一期),經行政院核定「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補助民眾購置、並直接對電動機車製造廠商給予銷售獎勵金,目標銷量為4 年16 萬輛內銷及3.65 萬輛外銷。   
2010/07 經濟部能源局發布「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26 條第1 項解釋令,使加油站得設置電動車輛電池充電與更換服務設施。   
2012/01 修正使用牌照稅法,12 英制馬力以下電動機車免牌照稅,並授權地方政府免徵各種電動車牌照稅三年。
2012/01 經濟部工業局「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鼓勵電動機車廠商投入發展更高性能之電動機車,同時增訂普通重型電動機車測試標準並將其納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項目。
2013/06 主計總處完成作業規定修訂,電動機車納入各機關公務車優先租用對象。   
~2013 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第一階段2009-2013,原目標銷量為4 年16 萬輛內銷及3.65 萬輛外銷。實際達成總銷量32,127 輛。   
2014/09 經濟部發布「經濟部發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第二期),與第一期補助要點的最大差異為,取消對電動機車製造廠商的銷售獎勵金。   
2015 Gogoro[3] 宣布跨入電動機車市場,發表臺灣首款普通重型白牌機車Gogoro 1 系列,同時推出換電系統,有別於過去的充電式電動機車。   
2017/05 經濟部工業局表示,電動機車發展採換電模式是國際趨勢,暫規劃以Gogoro 電池為模板進行標準化,且標準化電池將有利於電動機車產業成形。   
2017/06 經濟部政策調整,電動機車推廣模式改採充電、換電並行。   
2017/08 行政院於「電動機車產業共通標準建置與補助計畫」會中,決議電動機車產業推動策略方案自2018 年至2022 年,充換電並行,目標銷量為五年內增加22.6 萬輛。其後由經濟部工業局訂定第三期「經濟部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草案。   
2017/10 中華郵政預計汰換九千輛郵務機車為電動機車,第一批購買627 輛與租用1,000 輛標案開標,均由emoving(中華)電動機車得標。   
2017/12 行政院院會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目標2030 年公務車輛及公車全面電動化、2035 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 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2019 年底二行程機車全面汰除。 [4]
2018/02 行政院公告延續前期之「經濟部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補助期至2022 年12 月10 日止。   
2018/06 電動機車換電制公版制定破局。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電動機車電池規格將針對安全性規範為主,未來尊重市場機制。  [5]
2019/03 行政院政策調整,由經濟部長沈榮津受訪時宣布,暫緩2035 年停售燃油機車策略,未來尊重市場機制。
2019/05 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盼結合跨部會以及產業界力量,探討如何引領臺灣機車產業共組「國家隊」到國際打「世界盃」,發展具國際競爭力的智慧電動機車產業。   
2019/07 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表示,今年對電動機車補助維持不變、明年補助也會持續,並研議鼓勵汰換現有排污老舊機車,購買更環保的各式機車。   

牌照分類

中華民國境內對電動機車的牌照分類:

  • 大型重型電動機車:須掛牌、需駕照、須戴安全帽,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不需要兩段式左轉、可兩人騎乘、可行駛禁行機車道、可行駛各級快速公路、快速道路,但國道仍不開放。功率超過40馬力,但低於54馬力,車牌為黃底黑字。功率超過54馬力為紅底白字。
  • 普通重型電動機車:功率超過5馬力,但低於40馬力。須掛牌、需駕照、須戴安全帽,可兩人騎乘。車牌為白底黑字。
  • 普通輕型電動機車:功率超過1.34馬力,但低於5馬力,或者功率低於1.34馬力但最高時速超過45公里。須掛牌、需駕照、須戴安全帽,可兩人騎乘。車牌為綠底白字。
  • 小型輕型電動機車:全電動模式時速低於45公里,功率低於1.34馬力(1000瓦),車重70公斤以下。須掛牌、需駕照、須戴安全帽,限一人騎乘。車牌為白底紅字。
  • 電動(輔助)自行車:全電動模式時速低於25公里,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下。免掛牌、免駕照、需戴安全帽,需通過認證並貼上合格標籤才能上路,限一人騎乘。[6]

電動機車製造商

歐美

  • Brammo
  • Zero Motorcycles

臺灣

其他也稱電動機車的載具

電池機動車
位於台灣的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交換站。

一種稱作電池機動車電池車的車輛也被稱作電動機車,這是電動機械車輛高球車是其中之一,由於非由柴油電油等開動,有相信此等用可再生能源電池機車,可以協助環保。不過,電動機車還需要等待科技發展,以克服以下問題:電池壽命短、成本高充電時間長、馬力不足、載重量小、上斜坡路時會不夠力。

上敘某些缺點在近代的科技都已解決大部份的問題了。最為人質疑的續航力以及動力問題,透過使用更高能量密度的鋰電池以及效率、馬力體積比更佳的馬達,均可改善到與傳統內燃機機車匹敵的程度。

歐美國家亦有廠家品牌推出極速、單次充電續航力均達上百公里的車種。

另一令人長期詬病的充電時間問題,其實經過仔細分析後,一般通勤型電動機車,大可採用統一規範的電池形式,透過更換電池的方式來延續行駛,此方式除可以延長續航力、減少充電時間外,亦可降低車主的購車成本,就如同傳統內燃機車種購買的是車,並非是車+燃料。

TES電動機車

『Taiwan E-scooter Standard』簡稱為TES,係中華民國經濟部為推展電動機車產業所制定之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規範, 自2009年3月26日起公告實施,內容涵蓋電動機車的整車、充電系統及鋰電池組等相關 性能及安全要求,以提供消費者具良好性能及品質的電動機車產品。

參考

  1. .
  2. .
  3.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19-12-18 (中文).
  4. .
  5. .
  6. 《兩輪誌》2011年1月號第70頁。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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