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軍事區

非軍事區英語:縮寫:DMZ),亦可譯為非武裝區非軍事化區[1][2]等。原為軍事術語,一般是指在接近停戰線(armistice demarcation line)間,對有領土糾紛所設立的緩衝區。在現代,也引申為資訊安全用語中(參見DMZ)。[3]

越南非軍事區

設置非軍事區的目的,多以降低或避免衝突再爆發為主。在非軍事區內的交戰雙方,所屬的各軍事力量或裝備,除非另有約定,都應撤出非軍事區。

世界上的非軍事區多被視為中立領土,即交戰雙方均主張對其擁有主權、非殖民地、非無主地、非租借地等。

非軍事區往往會形成兩個國家間的事實邊界,少部分非軍事區也形成了自然保护区

非軍事區的分類

  1. 多邊非軍事區:如上海五国会晤机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的約定;又如哥倫比亞曾在梅塔省拉烏里韋等五個城市設立的非軍事區。[4]
  2. 雙邊非軍事區:多以國際勢力介入而出現的非軍事區,可能有第三國或聯合國監督。如三八線一七線塞浦路斯聯合國緩衝區柏林圍牆等,就是著名的雙邊非軍事區。
  3. 單邊非軍事區:兩個軍力不相當的交戰國,其中一方片面所設立的非軍事區,其設立者不一定是軍力較弱者,如以色列單方宣布的非軍事區。

現存的非軍事區

已消失的非軍事區

  • 滿洲國國民政府:根據《塘沽協定》,曾在華北成立。於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取消。
  • 意大利王國和法國:根據意大利和法國於1940年6月24日簽訂的法意停戰協定,建立了一段包含由薩伏伊東部、格勒諾布爾延伸至尼斯的非軍事區,旨在法國無法使用那裡的阿尔卑斯防線,意大利實際軍事控制區只有法意邊境地區。該非軍事區長達50公里,並一直由意大利控制。直到1942年11月意大利軍事佔領隆河東面的法國南部而取消。
  • 南北越非軍事區:通稱一七線。北越越戰前的分界線,因南越戰敗被吞併而消失。
  • 斯科普斯山:曾是飛地,受聯合國保護,現與以色列連接。
  • 沙烏地阿拉伯—伊拉克中立區:1975年,兩國均分該地。
  • 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中立區:1970年,兩國均分該地。
  • 瑞典-挪威聯合解體:1905年後,兩國協議在彼此邊境1公里處設立非軍事區,1993年廢除。

相關條目

注釋

  1. 朝鮮核設施在遭到武力摧毀後徹底失去理性,駐紮在DMZ(38線附近的非軍事化區)的自行火炮對準韓國萬炮齊發....《明鏡月刊》第76期
  2. 南北韓開通一條連接兩國非軍事化區的道路
  3. 如「軍事區」指允許在網際網路(WWWFTP等)的存取,而非軍事區則相反。
  4. 參見哥倫比亞的安全問題(英文)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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