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瓦尔巴条约
《斯瓦尔巴条约》初叫做“关于斯匹次卑尔根群岛行政状态条约”,是1920年由国际联盟主导,挪威等18国签订的关于该岛的使用与主权问题之条约,后增加中国、西班牙等33国,最终缔约国为42国。該條約賦予締約國的公民在此島的逗留權與挪威本國公民相同,即可以無需申請、無需簽證自由地進出該地,並且可以無時限地在此島居住,除非違反挪威政府法律的任何行为[1]。如今無論是否為締約國,都有以上逗留權。
内容
条约确定挪威政府对该岛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该地区为永久非军事区域,该地区与该地区民众安全由挪威政府全权提供、处理。
所有缔约国公民均可自由进出该地区,并在该地区内进行任何不违反挪威政府法律的任何行为,不需得到挪威政府签证许可,但进入该地区则需接受挪威政府的法律管制。
按上述协定,所有拥有缔约国及缔约国之继承国公民身份者均无需申请和签证可以自由进出,但必须接受挪威政府之法律管束。但如今非缔约国也有相同的待遇[1]。
历史
1596年6月19日,由荷兰探险家巴倫支发现,由于该地区资源丰富,在被发现不久后便有大批欧洲移民前往该地区发展。
1920年2月9日,由英國、美國、丹麥、挪威、瑞典、法國、意大利、荷蘭及日本国在内等18国,经过繁忙的穿梭外交,在巴黎初签“斯匹次卑尔根群岛行政状态条约”,即后来的“斯瓦尔巴条约”。
签约国
缔约国 | 生效日期 | 继承国 |
---|---|---|
阿富汗 | 1925年11月23日 | 阿富汗 |
阿尔巴尼亚 | 1930年4月29日 | 阿尔巴尼亚 |
阿根廷 | 1927年5月6日 | |
澳大利亚 | 1923年12月29日 (由英国延伸) | |
奥地利 | 1930年3月12日 | |
比利時 | 1925年5月27日 | |
保加利亚王国 | 1925年10月20日 | 保加利亚 |
加拿大自治领 | 1923年12月29日 (由英国延伸) | 加拿大 |
智利 | 1928年12月17日 | |
中國 | 1925年7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捷克 | 2006年6月21日 | |
丹麥 | 1924年1月24日 | 丹麥 |
1927年2月3日 | ||
2016年3月16日 | ||
埃及王國(埃及英治时期) | 1925年9月13日 | 埃及 |
爱沙尼亚 | 1930年4月7日 | |
芬兰 | 1925年8月12日 | |
法國 | 1924年9月6日 | |
德意志國 | 1925年11月16日 | 德國 |
希腊王国 | 1925年10月21日 | 希臘 |
匈牙利王國 | 1927年10月29日 | 匈牙利 |
冰島 | 1994年5月31日 | |
英属印度 | 1923年12月29日 (由英国延伸) | 印度 |
意大利王國 | 1924年8月6日 | 義大利 |
大日本帝國 | 1925年4月2日 | 日本 |
拉脫維亞 | 2016年6月13日 | |
立陶宛 | 2013年1月13日 | |
摩納哥 | 1925年6月22日 | |
荷蘭 | 1920年9月3日 | |
1923年12月29日 (由英国延伸) | ||
挪威 | 1924年10月8日 | |
波兰 | 1931年9月2日 | |
葡萄牙 | 1927年10月24日 | |
羅馬尼亞 | 1925年7月10日 | |
蘇聯 | 1935年5月7日 | 俄羅斯 |
內志蘇丹國 | 1925年8月14日 | 沙烏地阿拉伯 |
南非聯邦 | 1923年12月29日 (由英国延伸) | 南非 |
西班牙 | 1925年11月12日 | |
瑞典 | 1924年9月15日 | |
瑞士 | 1925年6月30日 | |
英國 | 1923年12月29日 | |
美國 | 1924年4月2日 | |
委內瑞拉 | 1928年2月8日 |
参考文献
- . Al Azeera. 2006-07-04 [2019-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5)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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