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存仁

顧存仁(1502年-1573年伯剛懷東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今屬江蘇省)人,民籍,治《易經》,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八月十五日生,行一,曾祖顧謨;祖顧昊;父顧啟明;母錢氏。具慶下,妻盛氏,弟存禮;允靖;价佾;存性。由府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五十三名。觀刑部政,陞科給事守以言事,謫口外為民,隆慶初起南京通政使司右參議,順天府丞,大理寺右少卿,太僕寺卿[1][2]明朝政治人物。

顧存仁

大明
籍貫 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出生 八月十五日
配偶 盛氏
親屬 曾祖顧謨,祖顧昊,父顧啟明,母錢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著作

顧存仁為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任餘姚知縣,遷禮科給事中嘉靖十七年(1538年)十一月,因上疏獲罪,被廷杖六十,編管保安州(今河北涿鹿),居塞外近三十年。明穆宗即位(1567年),召为南京通政参议太仆寺卿隆慶四年,疏請“嚴督解運”,“謂各州縣解銀解馬,多被包攬,倩身中途侵換,宜嚴行禁革”。曾聘請歸有光修《太僕寺志》,書成,乞歸。明神宗萬曆初年(1573年)卒。

著作

著有《东白草堂集》4卷,主修《太仆志》、《余姚县志》。

參考書目

  1.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2.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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