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麗嘉酒店

麗嘉酒店全稱香港麗嘉酒店),為香港的一間五星級酒店,位處於中環諾道中3號,於1993年開業,共提供216個房間。其後於2008年正式結業。

遮打花園仰望香港麗嘉酒店
香港麗嘉酒店夜景
Toscana餐廳
The Cafe
拆卸後的香港麗嘉酒店 (2010年)

麗嘉酒店的規模雖然不大,但設施豪華,又具有某些私人會所的特色。而且,酒店鄰近港鐵中環站和商業區。麗嘉酒店東鄰友邦金融中心、西鄰香港會、北鄰愛丁堡廣場、南鄰遮打花園

歷史

麗嘉酒店於1993年落成開業,原址為1989年拆卸的水星大廈(前稱「大東電報局大廈」)。

酒店已於2008年2月1日傍晚6時左右停止營業[1],並於2011年在環球貿易廣場重開香港麗思卡爾頓酒店,原址已重建為中國建設銀行香港總部[2][3][4]的甲級商廈

在2008年1月31日星期四晚上,有告別派對,招待香港城中名人、政要500人,參與此項盛會。

現況

麗嘉酒店於2008年結業後,舊址重建為中國建設銀行大廈,於2012年12月啟用,大廈樓高31層,總樓面約22.44萬方呎,當中有20層為寫字樓,基座兩層由中國建設銀行預留作為零售銀行,另外10層為中國建設銀行總部所在,餘下層數皆可承租。

官司訴訟

1998年至2002年間,香港麗嘉酒店捲入一宗官司訴訟。1998年3月9日晚上,一名酒店泊車員駕駛酒店租用的平治房車外出買消夜,在灣仔軍器廠街金鐘道交界,撞倒31歲女會計,令其脊椎嚴重受創,導致她下半生坐輪椅渡過,需要她家人及女傭協助照顧日常生活,結婚組織家庭的計劃告吹之餘,考取專業會計資格的希望亦落空。

事後該酒店泊車員事後被裁定魯莽駕駛罪名成立,事主其後向酒店的司機及保險公司索償2500萬,獲法庭判申索得直。女事主其後向麗嘉酒店、該酒店泊車員及負責汽車第三保的民安保險索償,但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均裁定涉案的泊車員違規擅離職守,故麗嘉酒店方面毋須負責。最後,法庭裁定保險公司須賠償女事主1938萬元。之後民安保險向香港終審法院上訴。2002年12月4日,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麗嘉酒店作為涉案司機的僱主,須同時為意外負責,推翻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判決,麗嘉酒店須分擔巨額賠償。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宣判時指,法庭考慮僱主應否為僱員的侵權行為負責,即是替代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第一要考慮有關行為是否經僱主授權,若僱主沒有授權,則要再考慮有關行為與僱員本身的職責是否有「緊密聯繫」(Close Connection)。法庭接納,要求僱主負責,是公平及合付公義的決定。[5]

設施

  • 商務中心
  • 會議室
  • 蒸汽浴
  • 迪斯科舞廳
  • 咖啡廳
  • 意大利餐廳
  • 酒吧
  • 廣東餐館
  • 中餐廳
  • 日本餐館
  • 室外游泳池

餐廳

  • Toscana
  • 上海上海
  • 麗嘉軒
  • The Cafe
  • The Chater Lounge
  • 榮川日本料理
  • 咖啡閣
  • 麗嘉酒店酒吧

圖片集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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