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首相夫人
马来西亚首相夫人(馬來語:,英語:)是对马来西亚首相法定配偶的尊称,有时也讹称为“第一夫人”(;),它并不是一个官职或公共职务的头衔。[1] 首相夫人的主要功能是在媒体或官方活动上,扮演公关的角色,以维护政府的形象。[1]
马来西亚首相夫人 Spouse of the Prime Minister of Malaysia Isteri kepada Perdana Menteri Malaysi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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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 诺莱妮阿都拉曼 2020年3月1日就任 | |
尊称 | Yang Amat Berbahagia |
官邸 | 马来西亚首相署 |
首任 | 敦莎丽花·露茜娅 |
设立 | 1957年8月31日 |
网站 | 首相署网站 |
首相夫人的职能
首相夫人并不是一个官职或公共职务,主要职能是扮演政府亲善大使的角色。[1] 在社交上,首相夫人是部长夫人协会(Badan Amal dan Kebajikan Tenaga Isteri-isteri, BAKTI)的主席,部长夫人协会是一个福利与慈善团体,成员包括首相夫人、副首相夫人和内阁正副部长夫人,组织章程决定首相夫人为协会主席,当首相夫人出现空缺时,由副首相夫人成为代理主席。
历任首相夫人
以下是历任马来西亚首相夫人,始于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独立。
任次 | 首相 | 首相夫人 | 开始 | 结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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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姑阿都拉曼 | 敦莎丽花·露茜娅 | 1957年8月31日 | 1970年9月22日 | |
2 | 敦阿都拉萨 | 敦拉哈·诺亚 | 1970年9月22日 | 1976年1月14日 | |
3 | 敦胡先翁 | 杜潘苏海拉·诺亚[註 1] | 1970年1月15日 | 1981年7月16日 | 第一任部长夫人协会主席 |
4 | 敦马哈迪·莫哈末 | 敦茜蒂哈斯玛 | 1981年7月16日 | 2003年10月31日 | 第二任部长夫人协会主席 |
5 | 敦阿都拉·巴达威 | 敦恩顿·玛末[註 2] | 2003年10月31日 | 2005年10月20日 | 第三任部长夫人协会主席 |
敦珍·阿都拉[註 3] | 2007年6月9日 | 2009年4月3日 | 第四任部长夫人协会主席 | ||
6 | 拿督斯里纳吉·阿都拉萨 | 拿汀斯里罗斯玛·曼梳[註 4] | 2009年4月3日 | 2018年5月10日 | 第五任部长夫人协会主席 |
7 | 敦马哈迪·莫哈末 | 敦茜蒂哈斯玛 | 2018年5月10日 | 2020年3月1日 | |
8 | 丹斯里慕尤丁 | 潘斯里诺莱妮阿都拉曼 | 2020年3月1日 | 在任 |
讹称
2010年,时任首相夫人的罗斯玛·曼梳发起第一夫人峰会,号召各国第一夫人关注世界儿童的福利问题;此后,首相夫人开始在公开场合被讹称为“第一夫人”。[1] 原则上,马来西亚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的职能有所区别,国家元首的配偶称为“元首”,政府首脑的配偶称为“首相夫人”,所以在马来西亚并不存在“第一夫人”的定位。[1]
除此之外,数任首相在位时只有拿督斯里的头衔,配偶的荣誉头衔是拿汀斯里,在拿汀斯里之上还有更高级的荣誉头衔,因此称首相夫人为“第一夫人”是存在着争议。较后,罗斯玛回应各界质疑时表示,将一个国家最高实权领袖的夫人称为第一夫人没问题,反之,“將最高元首稱爲‘夫人’等於是將陛下的身份降級。”[2]
从语义上来说,英语“”是对王室外有地位和身份的女性称谓,王室女性除非身份降低,一般不用“”称呼;“”在英联邦国家荣誉制度也是指“女勋爵”,与男性的“”相对应,是平民和贵族女性能获得的最高荣誉称号。各州元首是王室成员,视出身自王室、贵族或平民而有不一样的王室头衔,最高元首配偶的头衔是“”,中文翻译为“最高元首”,“”是对王的称谓,则是“伟大”的意思,因此“最高元首”是王室中最高身份的女性称谓。
争议
尽管首相夫人并不是一个公共职务,但纳吉·阿都拉萨任首相期間,首相署官方网站曾上载“第一夫人部门”(,“”被认为是指“”)的职员名单,引起民联国会议员对首相署的质疑;[3] 首相署较后撤销有关名单,并澄清有关职员是偶尔协助首相夫人处理文书工作,不涉及任何额外的行政开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