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儀 (明朝)

高儀1517年-1572年),子象南宇浙江錢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辛丑進士,官至禮部尚書

高儀

大明禮部尚書
籍貫 浙江杭州府錢塘縣
字號 字子象,號南宇
出生 正德十二年(1517年)
逝世 隆慶六年(1572年)
出身
  • 嘉靖二十年辛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二十年(1541年)二甲第一名進士(傳臚)。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召為太常卿,掌國子監事。擢禮部右侍郎,改吏部,教習庶吉士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官禮部尚書,家中失火,苦無經費重建,遂借住友人家中。後引疾歸。隆慶六年(1572年)高拱推薦,起以故官侍東宮講讀[1]。同年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病危,召高拱張居正及高儀三人為顧命大臣。六月十六日,張居正聯合馮保將高拱趕出朝廷。高儀寢食不安,月餘嘔血死,追贈太子太保文端[2]。著有《高文端奏議》。

参考文献

  1. ·张廷玉等,《明史》(卷193):“高儀,字子象,錢塘人。嘉靖二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召為太常卿,掌國子監事。擢禮部右侍郎,改吏部,教習庶吉士。四十五年代高拱為禮部尚書。穆宗即位,諸大典禮皆儀所酌定。世宗遺命,郊社及祔享祔葬諸禮,悉稽祖制更定。儀 乃會廷臣議:天地分祀不必改;既祭先農,不當復祈穀西苑;帝社、帝稷、睿宗明堂配天與玉 芝宮專祀,當廢;孝潔皇后當祔廟,別祀孝烈於他所。帝皆報可。既而中官李芳復請天地合祀如洪武制,御史張檟請易皇極諸殿名,盡復其舊,儀皆持不可。帝踐阼四月,未召對大臣,儀屢請。隆慶二年正月饗太廟,帝將遣代,儀偕僚屬諫,閣臣亦以為言,乃親祀如禮。慶府輔國將軍縉請襲王爵,儀執不從。太子生七齡,儀疏請出閤,帝命待十齡行之。詔取光祿銀 二十萬兩,儀力爭。初,世宗崇道教,太常多濫員,儀奏汰四十八人。寺卿陳慶奏供事乏 缺,儀堅持不可。”
  2. ·张廷玉等,《明史》(卷193):“歸二年,用高拱薦,命以故官侍東宮講讀,掌詹事府。六年四月詔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閣辦事。踰月,帝崩,預顧命。及拱為張居正所逐,儀已病,太息而已。未幾卒。贈太子太保,諡文端。”
官衔
前任:
高拱
明朝禮部尚書
1566年-1569年
繼任:
殷士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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