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元裕

七世祖高士廉,六世祖高真行。德宗貞元十二年(796),進士及第,調補秘書省正字。大和初年,任侍御史[1]中書舍人郑注被任命为翰林侍进学士,由高元裕撰寫詔書,敘述鄭注因醫藥精湛,得以侍奉君王,認為鄭注不應為翰林學士。为郑注所忌。大和九年,李宗閔獲罪南遷,元裕出城餞別,被鄭注檢舉,開成二年五月,貶閬州刺史。開成三年復召為諫議大夫、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子賓客。開成四年,任御史中丞。唐武宗時,擔任京兆尹,歷左散騎常侍,遷兵部侍郎,轉尚書左丞。会昌五年,为宣州刺史、宣歙觀察使。[2]大中初年,改任刑部尚书。大中二年,为山南东道节度使。官至吏部尚书。[3]高元裕为官清廉,生活俭约,通儒术,性格耿直不惧权贵。大中四年(850年)去世。[4]

高元裕774年-850年),字景圭,唐代渤海(河北景县)人。

其子高璩唐懿宗年间曾任宰相

注釋

  1. 太平广记》卷二七八《高元裕》引《集异记》,谓:“大和三年任司勋员外郎”。
  2. 《唐方镇年表》卷五
  3. 《旧唐书》卷十八下《宣宗纪》:“大中二年七月戊午,以前山南西道节度使高元裕为吏部尚书。”《新唐书·高元裕传》载:“累擢尚书左丞,领吏部选。出为宣歙观察使,入授吏部尚书。”
  4. 徐松登科记考》卷一四云:“元裕以大中二年为山南东道节度使,在镇五年,入任吏部尚书,卒于道。”蕭鄴《大唐故吏部尚书渤海高公神道碑》记高元裕卒於宣宗大中四年(850)六月,年七十六。

參考書目

  • 新唐书》卷一七七《高元裕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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