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臺灣)

中華民國國道(台灣的高速公路)的電子道路收費系統(,簡稱)是目前台灣高速公路唯一實施的電子道路收費系統,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BOT模式)委託遠通電收建置與維護。

收費門架

最初採計次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公路收費站),於2006年2月10日啟用;2014年1月2日改採用多車道自由流之計程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交流道前後的主線車道),目前實施路段包括國道1號汐五高架五楊高架國道3號國道3號甲線國道5號

歷史

第一代系統

高速公路局自1997年起研究電子收費系統的可行性,並在1998年底到2001年初,委託中華電信北二高的樹林收費站、龍潭收費站兩處試辦電子收費,使用奧地利公司EFKON紅外線系統。[1]

第二代系統

2004年高速公路局將國道電子收費系統以BOT模式委外建置,最終由遠東集團為首的競標聯盟得標,實際營運則由遠東聯盟成立的遠通電收負責,也是使用奧地利公司EFKON的紅外線系統。

使用者需要在車上安裝車上單元(),使用者必須另外向遠通電收購買e通卡並儲值一定之金額,OBU必須插入e通卡方能使用;在通過收費站時讓收費門架自動扣款,如果OBU的電池容量不足,則收費站自動啟動拍照存檔,做為日後提醒裝機用補繳通行費。

由於2006年啟用後轉換率不高(與政府立約要達成65%的使用率,然而只有四成安裝率);在期限逼近,所面臨合約中使用率不足將承擔巨大罰款下,被第三代RFID無線射頻辨識系統所取代。

通過收費站ETC專用通道時速限為50-70公里[2]

第三代系統(現行)
eTag標誌

採用無線射頻辨識(RFID)系統,於2011年9月開始以首次安裝免費的方式推廣試用。有別於前套系統的OBU,使用者改為在車上黏貼電子標籤(eTag),收費門架則配合國道轉換為計程收費,改為安裝在交流道前後的主線車道上,這種設計比國際慣用在交流道出入口設置的方式精簡許多。此套系統已於2012年後開始全面使用。

電子標籤為被動RFID標籤貼紙,由收費單元判讀。一車一片且撕下即失效,以防止標籤失竊被冒用。車輛過戶時,原車主可申請退費停用,再由新車主註冊使用。若貼紙未損壞可直接沿用。(汽機車可用的電子標籤範例)

2013年遠東集團曾進行測試,以一輛保時捷用時速180公里通過收費門架,並通過不同天候狀況的的實測,均能在0.02秒完成收費,遠東表示根據合約規定,從0-180公里時速都能夠正確感應[3]

收費門架

  • 計程收費尚未實施前,收費門架設於各收費站之內外側車道,採定額定點(距離不定)計次收費。
  • 以下均為新台幣小型車計次收費。大型車為小型車的1.25倍計收,聯結車為小型車的1.5倍計收。
  • 通行費以車輛歸戶(按車號)方式,每日凌晨結算1次計收通行費,按每台車輛通過的區段徵收相對應的門架牌價,採先加總後,再4捨5入至元。
  • 計程車通過 ETC 門架比照小型車收費,唯每日優惠里程歸司機所有。載客行駛高速公路另由GPS計費器累計通過門架,併入車資向乘客收費。
  • 通行當天即產生估算通行費紀錄,並於48小時後正式扣款。若為自動儲值戶, 估算金額不足120元時會自動向金融機構請款儲值400元。逾48小時仍餘額不足時,即產生欠費催繳作業。
  • 連假期間由高公局宣布實施單一收費(門架9折, 無優惠里程)/暫停收費時段。暫停收費時段無通行紀錄,並非產生0元門架通行紀錄。

中山高速公路(國道一號)

共設有148個門架偵測點,南下北上各74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中山高速公路高架拓寬路段

共設有15個門架偵測點,南下7個,北上8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國道三號)

共設有150個門架偵測點,南下北上各75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國道三號甲線

共設有4個門架偵測點,西向東向各2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蔣渭水高速公路(國道五號)

共設有14個門架偵測點,南下北上各7個。各站門架牌價詳細如下:

成就

  1. 世界第一個高速公路全面採用電子收費的系統,也是世界第一個成功把定點式的人工計次收費,全面轉換成無柵欄電子計程收費的系統。[4]
  2. 電子計程收費路網的總長度達到926公里,世界第1長。[4]
  3. 通行量正確率99.9%,世界最高,可收費成功率99.97%,世界最高。[4]
  4. 全台灣車輛有800萬輛,其中700萬輛裝有eTag,比例高達87%。[5]

爭議

  • 最初的爭議(立法院內):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最初之計畫為政府自行興建及經營,並交由當時仍為公營的中華電信規劃、研發及測試;卻在立法院的決議下,於2002年突然與中華電信解約,終止公辦計畫,改採用BOT方式由民間投標並經營之[6]
  • 最初的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之爭: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有紅外線系統及微波系統(RFID)兩種。紅外線系統須專用車道,並可能會受到車速、天候影響,車上機設備成本較高;微波系統則不分車道不限速,包含中華電信的系統在內,為多數國家所採用之技術。在招標時進入最終審議的遠通電收、台灣宇通資訊科技及宏碁等三家廠商中,只有遠通電收採用紅外線系統並獲得經營權,且當時系統弊病甚多,電池沒電時歸咎於使用者沒有保護好,可說是測試不足。
  • ETC招標結束後爆發收賄案[7]:精業公司前公關協理蔡錦鴻向精業等公司拿到一千六百萬元的公關費,透過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打通關,宋為讓精業所屬的遠東聯盟得標,多次以部長林陵三指示為由,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要求加快決標時程。官員宋乃午涉收賄遭判刑12年確定,同時遠通電收的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8]
  • 2005年底,在ETC正式開通前夕,遠通電收董事長徐旭東在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工商「早餐會」上向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宣示ETC將如期上路的決心,並反駁立委所指稱的「OBU太貴」,並呼籲「立法院不該干預行政與執行」。徐旭東還說:「民眾若嫌OBU太貴,那就不要買嘛!」[9]該言論後續引發網友發起抵制OBU裝機活動。
  • 2010年遠通電收推出「全民體驗ETC」免安裝e通機體驗ETC優惠,導致民眾開始質疑e通機的存在價值,ETC系統對沒安裝OBU的車輛,係利用車牌圖像辨識系統進行舉發,而e通機失能也能利用該系統事後要求民眾補交缺額,交通部於1990年在泰山收費站就已經開始使用車牌影像辨識的技術來查緝贓車,系統的準確度約在98%左右,導致有人認為e通機的存在不具有正當性,認為e通機沒有存在價值。
  • 至2011年3月底,ETC實際利用率仍不到40%:依契約規定,2011年3月底時ETC利用率應達到50%,但實際利用率仍不到40%,依合約應對遠通開罰每天新台幣50萬元,但高公局至今仍未對其開出罰單。[10][11]
  • 遠通最初以紅外線系統取得經營權,但最終卻改以微波系統做為違約的改善方案。
  • 遠通屢次違約高達數億罰金,高公局多次皆判免罰,遭質疑高公局有圖利遠通的嫌疑。[12]
  •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狀況不斷,民眾投訴eTag車輛遭雙向扣款、重複扣款、幽靈扣款等狀況。時任交通部長葉匡時強調,他保證民眾權益絕不會受損害,若再發生重複扣款、幽靈扣款,就要遠通加倍奉還。[13]
  • 國道由定點收費轉為計程收費;然而,部分原本不經過收費站的國道使用者,不願就此負擔通行費,以「加稅」、「搶錢」等標籤誣蔑使用者付費原則與計程收費公平性,最終使政府採行每車每日二十公里免費里程及東西向免費的收費制度,此舉使收費公平性蕩然無存[14][15]
  • 國道收費站撤除後,國道通行費欠費竟累積高達2億元呆帳,裁掉收費員後,國庫整體收入包括支出給遠通電收委辦費反而因此減少10億元。交通部長陳建宇對此表示,因欠費的人要經兩步驟催繳,國庫收到通行費時間比較晚,但透過兩道催繳程序後未繳就送強制執行[16]
  • 國道收費站撤除後,國道收費員的轉置問題遭到質疑未依合約進行轉置,因而引發了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 :

統計數據

ETC電子收費各項使用數據[17]
年月份ETC通行量ETC使用率備註
2006年12月 6,783,79714.6%2月10日,國道一號、三號啟用
2007年12月 10,246,24222.8%
2008年12月 12,588,74930.4%7月30日,國道五號頭城收費站啟用
2009年12月 16,882,74037.3%
2010年12月 19,943,87141.7%
2011年12月 21,698,15743.1%9月開始使用e-tag
2012年12月 32,458,61966.6%
2013年12月 41,544,50687.7%
2014年12月 -93.2%

大事紀

  • 1999年10月:立法委員陳明文等人提案ETC應由民間BOT方式出資運行。[18]
  • 2002年6月22日:交通部決定採用BOT推動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6]
  • 2003年11月20日: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截止投標,共有下列七家公司參與投標:遠東聯盟(今遠通電收)、台灣宇通資訊科技、宏碁、健元電子收費企業聯盟、速通企業聯盟、交通任我行電子收費聯盟、易利通電子收費。
  • 2003年12月24日:第一階段甄審結果公布:遠東、宏碁、宇通三家公司進入最終審議。[19]
  • 2004年2月26日:遠東聯盟取得「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最優申請人資格。
  • 2004年4月7日:正式成立遠東電子收費股份有限公司。
  • 2004年4月27日:交通部與遠東電收簽訂「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契約。
  • 2005年1月6日:正式更名為遠通電收公司。
  • 2006年1月1日:國道一號、三號各收費站,配合增開電子收費車道,約僱收費員1,100人中精簡125人。[20]
  • 2006年2月24日:台灣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752號判決,撤銷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
  • 2006年3月16日: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祕書宋乃午因變更招商之規範、偽造測試報告[21],並收取不當利益新台幣七十萬元,遭檢察官以貪汙、洩密罪嫌起訴。
  • 2006年8月3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ETC重回第二階段甄審。
  • 2007年4月14日:高公局宣布遠通電收為重回第二階段甄審最優申請人,開始進行議約。
  • 2007年7月14日:ETC車道使用累計車次突破1億輛車次數量。
  • 2007年8月21日:遠通電收與高速公路局完成ETC合約簽訂儀式。
  • 2008年4月15日:中山高速公路(國道一號)泰山收費站增設南北向各一道小型車第二電子收費車道。
  • 2008年5月2日:ETC車道使用累計車次突破2億輛車次數量。
  • 2008年7月30日:蔣渭水高速公路(國道五號)頭城收費站開始收費,並發行國道五號龜山島ETC紀念卡片。
  • 2009年1月12日:ETC車道使用累計車次突破3億輛車次數量。
  • 2009年1月6日: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國道三號)樹林收費站增設南北向各一道小型車第二電子收費車道。
  • 2009年8月16日:ETC車道使用累計車次突破4億輛車次數量。
  • 2010年2月20日:ETC車道使用累計車次突破5億輛車次數量。
  • 2010年5月6日:中山高速公路泰山收費站南北雙向增開一小型車第三電子收費車道。[22][23]
  • 2010年6月30日:合約規定ETC使用率應達45%,但此時平均使用率不到40%,雖遠通未履行合約目標,但交通部僅能在7月1日對遠通發出違約缺失通知,並要求遠通改善。
  • 2010年7月30日:前交通部長機要祕書宋乃午被控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中,收受廠商賄賂後,洩漏招標資訊給業者,一審依連續收賄罪判刑12年;台灣高等法院仍認定收賄且為接續犯,改判宋乃午有期徒刑11年、褫奪公權8年,行賄的業者精業公司公關協理蔡錦鴻則從一審的2年半改判1年。
  • 2010年10月31日:OBU免裝機試用方案全民體驗ETC方案上路,免安裝OBU。
  • 2010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駁回宋乃午之上訴,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重判宋乃午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八年確定。另外,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時曾認定林陵三涉嫌指示下屬放寬招標門檻,並知道宋乃午洩露招標資訊,因此將林列為弊案共犯,但後來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後,因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確定。 [24]
  • 2011年9月:eTag開始試用。[25]
  • 2012年5月15日:eTag開始全面開放申請。
  • 2012年7月26日遠通電收建置國道電子收費ETC,依合約規定今年六月底前利用率須達六十五%。遠通僅達成50%使用率,原應繳納兩億兩千萬元違約金,與高速公路局共同召開協調委員會,委員會研議「罰款暫緩」。
  • 2012年12月:原定2013年年實施高速公路全面採用計程收費,因為遠通電收ETC感應門架完成率不及一成,因此2013年計程收費延後執行。依合約,遠通本應該於9月底前完成所有感應門架設置,工程完工期限可展延至1月21日。[26][27]
  • 2013年5月24日:遠通電收以國道電子收費建置與營運之績效獲頒第十五屆「金峰獎」大型企業組十大傑出企業獎。[28]
  • 2013年12月26日:遠通電收公司電子收費利用率未達第6年度契約規範目標,本局已函知遠通電收公司處以懲罰性違約金。遠通電收公司認本局處以懲罰性違約金有爭議,提請請協調委員會調解,協調委員會已召開會議並做出決議,遠通電收公司不服該決議,已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目前法院審理中。[29]
  • 2013年12月30日: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正式上路,人工收費走入歷史,但計程收費有三天停止收費的宣導期,將於2014年1月2日正式開始實施計程收費[30]
  • 2014年1月15日:刑事局公佈遠通主機遭受82億次網路攻擊查察結果,發現是遠通App設計不良與主機乘載量不足,因此有許多用戶無法連線,並造成網路一直重新連線的烏龍駭客攻擊[31]
  • 2014年2月10日:遠通電收計程收費系統通過春節海量測試,六天連假處理1.1億筆通行交易[32]
  • 2014年6月18日:遠通電收計程收費系統可收費成功率達99.9998%,eTag用戶數達584萬,且每周以淨增加約2,000位eTag用戶穩步上升[33]
  • 2014年12月11日:英國標準協會(BSI)頒發「個資管理啟航獎」予遠通電收,肯定其在確保用路人個資安全以及稽核效益等範疇之卓越表現[34]
  • 2015年7月3日:高公局以「台灣高速公路人工計次收費轉換電子計程收費計畫」參與「國際橋梁隧道及收費公路協會」舉辦之年度參獎計畫,經評核獲選為「2015年收費系統卓越獎-服務及推廣類」之得獎單位[35]
  • 2015年8月19日:台灣ETC在與澳洲Intelematics Australia公司角逐之2015 ITS世界大會成就獎中奪「2015年ITS世界大會產業成就獎(2015 ITS World Congress Industry Award)」[36]
  • 2015年8月31日:台灣計程電子收費推動成果獲IBTTA年度最高榮譽首獎[37]
  • 2015年10月8日:ETC獲得「2015年ITS世界大會名人堂大獎-產業成就獎(2015 ITS World Congress Hall of Fame--Industry Award)[38]
  • 2016年11月19日:台灣ETC獲得全球道路成就獎中智慧交通與管理類首獎[39]
  • 2017年5月5日:APEC第44次運輸工作小組會議,十國專家指定參觀台灣ETC[40]

參考資料

  1. 國道電子收費 日本大馬足為殷鑑,李文儀,自由時報,2004年2月29日
  2.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8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8月24日) (中文(台灣)‎).
  3. TVBS NEWS. . [2013-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17) (中文(台灣)‎).
  4. . 自由時報.
  5. . 聯合報.
  6. 陳怡如. . 聯合報. 2006-03-02.
  7. . TVBS. 2006-03-17 [2012-05-29].
  8. 王文玲. . 聯合報. 2006-02-25.
  9. . 蘋果日報. 2005-12-24 [2012-10-08].
  10. 曾鴻儒. . 自由電子報. 2012-05-23 [2012-05-29].
  11. 汪淑芬. . 中央通訊社. 2012-05-22 [2012-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2).
  12. . [2013-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08).
  13. 遠通再出包 葉匡時:加倍奉還,中央社,2014年1月8日
  14. 為何不堅持單一費率的國道計程收費方案一?!
  15. 使用者付費,按里程收費怎會是變相加稅?
  16. 國道電子收費後 交通部:國庫減少10億元
  17. 業務組.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2013年3月5日].
  18. 立法院公報處. . 中華民國立法院公報處. 1999年10月9日 [2014年1月16日].
  19. 陳怡如. . 聯合報. 2006-03-01.
  20. 業務組.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2007年11月30日 [2010年4月26日].
  21. 王聖藜. . 聯合報. 2006-03-18.
  22.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2010年4月23日 [2010年4月26日].
  23. . 消基會. 2010年4月23日 [2010年4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1月9日).
  24. 項程鎮; 曾鴻儒. . 自由電子報. 2010-12-24 [2010-12-25].
  25. . 自由时报. 2011-07-01 [2019-11-23].
  26. . [2014-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6). ETC感應門架完成率差恐延宕上路
  2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8/today-life1.htm ETC門架拖157天完工高公局要罰遠通7850萬
  28. 遠通電收獲頒金峰獎十大傑出企業獎,新聞 - 遠通電收, 2013年05月24日
  29. . [2014-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3).
  30. 高速公路確定民國102年12月30號凌晨零時開始實施計程收費
  31. 遠通致歉App設計不良非遭駭,中央社,2014年1月16日
  32. 遠通電收 電子收費效率高,中時電子報,2014年2月10日
  33. 遠通電收:eTag用戶每周增加約2000位,NowNews,2014年6月18日
  34. 獲個資管理啟航獎,中國時報,2014年12月15日
  35. ,中國時報,2015年7月3日
  36. 勇奪「2015年ITS世界大會產業成就獎」,自由時報,2015年8月19日
  37. IBTTA年度最高榮譽首獎,蘋果日報,2015年8月31日
  38. ITS世界大會名人堂大獎 徐旭東領獎,自由時報,2015年10月8日
  39. 獲國際道路協會大獎,蘋果日報,2016年11月19日
  40. 參訪遠通電收ETC,工商時報,2017年5月5日

參見

外部連結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遠通電收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