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道
中華民國國道是指由中華民國政府出資興建與管理的最高等級幹線公路。目前有9條路線,均位於臺灣本島,除國道三號甲線全線及國道八號部分路段為快速公路外,其餘均為高速公路。所有國道當中,國道一號與國道三號為縱貫臺灣西部的兩大主線。國道總長度共計988.56公里;含連絡道以及高架路段總養護里程約為1053.7公里[1];國道高速公路網規劃總長1348公里[2]。所有國道的規劃、興建、管理、維護工作均統一交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負責。識別標誌以中華民國國花梅花為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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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路線列表
編號 | 名稱 | 起訖點 | 長度[註 1] | 收費 | 現況 | 備註 |
---|---|---|---|---|---|---|
國道一號 | 中山高速公路 | 基隆端-高雄端 | 374.3[註 2] | 是 | 全線通車 | 包含汐止五股高架橋及五股楊梅高架橋 |
國道一甲 | 桃園航空城北側聯外高速公路 | 竹圍系統-桃園端 | 19.4[3] | 尚未通車 | ||
國道二號 | 機場支線、桃園環線[註 3] | 機場端-鶯歌系統 | 20.4 | 否 | 全線通車 | |
國道二甲 | 大園支線 | 大園系統-大園 | 4.0 | 尚未通車 | 第一期工程興建中 | |
國道三號 |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 基金-大鵬灣端 | 431.5 | 是 | 全線通車 | 遠程計畫延伸至楓港以銜接南迴公路 |
國道三甲 | 臺北聯絡線 | 臺北端-深坑端 | 5.6 | 是 | 全線為快速公路[註 4] | |
國道四號 | 臺中環線 | 清水端-潭子系統 | 27.9 | 否 | 部分通車 | 豐勢-潭子系統興建中[註 5] |
國道五號 | 蔣渭水高速公路 | 南港系統-蘇澳 | 54.3 | 是 | 全線通車 | 遠程計畫延伸至花蓮、臺東 |
國道六號 | 水沙連高速公路 | 霧峰系統-埔里端 | 37.6 | 否 | 遠程計畫延伸至花蓮[註 6] | |
國道七號 | 高雄港東側聯外高速公路 | 仁武系統-南星端 | 27.1 | 尚未通車 | 進入第二階段環境評估中 | |
國道八號 | 臺南環線 | 臺南端-新化端 | 15.5 | 否 | 全線通車 | 南133線平交路口以西為快速公路[註 7]、以東為高速公路 |
國道十號 | 高雄環線 | 左營端-旗山端 | 33.7 | 否 | 遠程計畫延伸至六龜 |
國道興建規劃歷史與未來
- 中華民國國道之規劃乃依據中華民國《公路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國道:指聯絡二直轄市(省)以上、重要港口、機場及重要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之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
- 1970年代初期僅有中山高速公路的建設與規劃,屬於時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蔣經國所推動的十大建設一部份。
- 中山高速公路興建初期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工程局規劃興建,完工後1978年改制為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負責營運和養護。此後一直到北二高興建前的將近二十年間,中山高速公路為台灣唯一的高速公路,也是唯一的國道(跟國道支線)。
- 隨著中山高速公路容量逐漸不敷所需,故於國家建設六年計畫中規劃興建北部第二高速公路(俗稱北/中/南二高,國道三號),成立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統籌規劃興建,之後又向南延伸至屏東。
- 2010年1月9日,時任行政院院長吳敦義正式宣布,擬從高雄港開闢國道七號,銜接台88線快速公路串聯國道一號及國道三號,可達新高雄國際機場,工程耗資約新臺幣七、八百億元;但在2013年7月25日第5次環境影響評估會議中,決議將「不應開發」或「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2案並陳送交下次環境影響評估大會進行決議。
國道收費系統
過去
現在
中華民國交通部於2013年12月30日凌晨0時起,開始實施道路計程收費[4],並給予3日免費優惠,2014年1月2日起正式收費[5],收費道路只包括原先已實施過站收費的國道1號、國道3號、國道5號,目前未收費的國道2號、國道4號、國道6號、國道8號、國道10號列入遠期計畫。
目前使用中的國道電子收費系統,採用設置於兩交流道間主線上之感應門架,透過掃描設置於車上之標籤型收發器(eTag)收費,收費金額係兩處交流道間距離乘以收費費率計算之,並依交流道間距長度,費用皆有所不同;另感應門架不支援傳統型收發器(OBU),尚未換裝標籤型收發器(eTag)之車輛將無法完成收費,必須比照非ETC車輛採通行後補繳之方式完成收費。目前國道計程收費之費率,上班日及一般周休二日採每日20公里免費里程及200公里以上通行費75折優惠,另於3日以上之假期取消免費里程並採取單一費率,以避免大量短程車流湧入國道導致交通阻塞[6]。
實施道路計程收費之日起,原先設置於國道之收費站,除了國道一號泰山、國道三號大甲及田寮等三站部分站體外,皆展開分階段拆除作業(先內後外)及道路復舊工程,預計20天內完成內側收費票亭之拆除作業[7]。
國道服務區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在國道一號、國道三號、國道五號共設立共十五個服務區及三個僅有停車位與廁所的休息站。
國道維護管理
2018年2月11日前,所有國道的管理維護均統一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負責,興建工作則是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負責。 2018年2月12日起,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與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整併後成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負責國道的養護及拓建工程、交通管理維護事項、通行車輛工程受益費之徵收、國道路邊設施之營運管理、國道沿線環境之整理與維護、國道公路用地、房屋與其他財物之備置、保管、運用及財物處理事項。
國道建設基金
- 基金的目的:中央政府有效推展國道公路建設計畫,並統籌辦理其興建、營運、維護及自償部分的資金籌措、償還等事宜,以提升服務水準,達到整體國道公路系統興建之目的而設立。
- 基金的來源:中央政府循預算程序撥付非自償部分;車輛通行費收入;燃料使用費收入;服務性設施有關之收入;辦理區段徵收土地之處分收入;基金孳息收入等。
- 基金的用途:國道公路建設及其設施的擴充及改良支出;國道公路維護管理支出;國道公路業務之宣導、推廣、訓練及研究發展支出。
國道客運
國道路況資訊
- 廣播電台:由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台定時播報高速公路即時路況。
- 儀控顯示:高速公路行車控制中心運用道路儀控系統顯示資訊給駕駛。
- 網路查詢:國道高速公路局網站可隨時查詢國道即時路況。
國道安全維持
國道由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負責道路交通秩序的維護與管理。
轄線分布[8]:
單 位 名 稱 |
道路編號 |
轄 線 |
備 註 | |
第一公路警察大隊 | 汐止分隊 |
國道一號 汐五高架 |
0公里-34.4公里 12.6公里-33.1公里 |
基隆端至高公局便道 汐止端至五股端 |
泰山分隊 |
國道一號 國道二號 |
34.4公里-69.1公里 0公里-11.6公里 |
高公局便道至楊梅交流道 機場端至南桃園交流道 | |
第二公路警察大隊 | 楊梅分隊 |
國道一號 |
69.1公里-110.4公里 |
楊梅交流道至頭份交流道 |
造橋分隊 |
國道一號 |
110.4公里-150.2公里 |
頭份交流道至三義交流道 | |
後龍分隊 |
國道三號 |
110.4公里-156.8公里 |
香山交流道至苑裡交流道 | |
第三公路警察大隊 | 泰安分隊 |
國道一號 國道四號 |
150.2公里-181.4公里 0公里-18.5公里 |
三義交流道至南屯交流道 清水端至豐原端 |
員林分隊 |
國道一號 |
181.4公里-230.5公里 |
南屯交流道至西螺交流道
| |
中興分隊 |
台76線 |
10.86公里-32.2公里 |
埔鹽交流道至中興系統交流道 | |
第四公路警察大隊 | 斗南分隊 |
國道一號 |
230.5公里-270.2公里 |
西螺交流道至水上交流道 |
新營分隊 |
國道一號 |
270.2公里-303.5公里 |
水上交流道至麻豆交流道 | |
新市分隊 |
國道一號 國道八號 |
303.5公里-338.3公里 0公里-9.8公里 |
麻豆交流道至路竹交流道 台南端至新市交流道 | |
第五公路警察大隊 | 岡山分隊 |
國道一號 |
338.3公里-372.7公里 |
路竹交流道至高雄端 |
田寮分隊 |
國道三號 國道十號 |
369.5公里-383公里 0公里-33.8公里 |
田寮交流道至燕巢系統交流道 文自路至旗山端 | |
竹田分隊 |
國道三號 |
383公里-431.5公里 |
燕巢系統交流道至大鵬灣端 | |
第六公路警察大隊 | 樹林分隊 |
國道三號 國道二號 |
31公里-54.3公里 12公里-20.3公里 |
安坑交流道至鶯歌系統交流道 南桃園交流道至鶯歌系統交流道 |
龍潭分隊 |
國道三號 |
54.3里-72.3公里 |
鶯歌系統交流道至龍潭收費站 | |
竹林分隊 |
國道三號 |
72.3公里-110.4公里 |
龍潭收費站至香山交流道 | |
第七公路警察大隊 | 大甲分隊 |
國道三號 |
156.8公里-191.6公里 |
苑裡交流道至和美交流道 |
快官分隊 |
國道三號 國道六號 |
191.6公里-211.4公里 0公里-37.6公里 |
和美交流道至霧峰交流道 霧峰系統交流道至埔里交流道 | |
名間分隊 |
國道三號 |
211.4公里-243.7公里 |
霧峰交流道至竹山交流道 | |
第八公路警察大隊 | 古坑分隊 |
國道三號 |
243.7公里-288.6公里 |
竹山交流道至竹崎交流道 |
白河分隊 |
國道三號 |
288.6公里-334.3公里 |
竹崎交流道至官田系統交流道 | |
善化分隊 |
國道三號 國道八號 |
334.3公里-369.5公里 9.8公里-15.5公里 |
官田系統交流道至田寮交流道 新市交流道至新化端 | |
第九公路警察大隊 | 木柵分隊 |
國道三號 國道三甲 南港連絡道 台二己線 |
0公里-31公里 0公里-5.6公里 0公里-1公里 0公里-3.8公里 |
基金交流道至安坑交流道 台北市環東大道至國三號 港西聯絡道至基金交流道 |
石碇分隊 |
國道五號 |
0公里-14.7公里 |
南港系統交流道至坪林行控交流道 | |
頭城分隊 |
國道五號 |
14.7公里-30.3公里 |
坪林行控交流道至頭城交流道 | |
蘇澳分隊 |
國道五號 蘇澳聯絡道 |
30.3公里-54.3公里 0公里-1.5公里 |
頭城交流道至蘇澳交流道 蘇澳聯絡道 |
註釋
參考資料
- . [2018-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1).
- . [2018-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交通部. . 行政院. 2015-03-04 [2016-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0).
- 黃慧敏. . 中央通訊社. 2008年11月19日 [2008年11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0月20日).
- . 人間福報. 2013年12月30日 [2013年12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 . [2013-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27).
- . NOWnews今日新聞. 2013年12月29日 [2013年12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2月30日).
- . [2010年1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