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郡 (东汉)

高阳郡中国东汉时设置的

建置沿革

汉桓帝时置,治所高阳县(今河北省高阳县东旧城),屬冀州刺史部[1]

晉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封宗室司马珪为高阳王,改高陽郡為高陽國,治所在博陆县(今蠡县南),領博陸、高陽、北新城、蠡吾四縣[1]永嘉之亂後,國除為高陽郡

十六國時期,高陽郡先後為後趙(314年-350年)、前燕(350年-370年)、前秦(370年-384年)、後燕(384年-396年)所有。[2]

北魏道武帝皇始二年(397年),分冀州安州,高陽郡改屬安州。天興三年(400年),改安州為定州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分定州冀州瀛州,高陽郡改屬瀛州。高陽郡領九縣:高陽、博野、蠡吾、易、扶輿、新城、樂鄉、永寧、清苑[3]。辖境相当今河北省雄县任丘高阳蠡县清苑保定安新等市县及满城徐水容城等县的大部分地。

北齊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扶輿、新城、清苑、樂鄉四縣併入永寧縣,蠡吾縣併入博野縣,易縣併入河間郡鄚縣。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高陽郡,高陽、博野、永寧三縣直屬瀛州[4]

人口

  • 晉武帝太康中(280年-289年),高陽國有7000戶。[1]
  • 東魏孝靜帝武定中(543年-550年),高陽郡有30586戶、140107口。[3]

行政長官

高陽太守(-265年)

  • 韓繇,南陽堵陽人,曹魏時在任。[5]

高陽相(265年-289年)

高陽內史(289年-314年)

  • 劉希,中山魏昌人,晉懷帝永嘉五年(311年)被殺。[7]

高陽太守(314年-386年)

高陽內史(386年-396年)

高陽太守(396年-494年)

高陽內史(494年-550年)

高陽太守(550年-577年)

  • 祖鴻勳,涿郡范陽人,北齊文宣帝天保初卒官。[14]
  • 崔景鳳,字鸞叔,清河東武城人,北齊廢帝乾明元年(560年)出任。[15]

高陽郡守(577年-583年)

  • 薛裒,河東汾陰人。[16]

國主

  • 高陽元王司馬珪,265年-274年在位。
    • 高陽哀王司馬緝,274年-278年在位。
  • 高陽王司馬睦,280年-291年在位。
      • 高陽王司馬毅,292年-311年在位,314年封土失陷。
  • 高陽王慕容隆,386年-397年在位,396年封土失陷。[17]
  • 高陽文穆王元雍,494年-528年在位。
    • 高陽文孝王元泰,528年追封。
      • 高陽王元斌,528年-550年在位。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1.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
  2.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3. 《魏書 卷一百六上 地形志二上第五》
  4. 《隋書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5. 《三國志 卷二十四 魏書二十四 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裴註引《楚國先賢傳》
  6. 《晉書 卷三十四 列傳第四》
  7. 《資治通鑒 卷八十七 晉紀九》
  8. 《資治通鑒 卷八十九 晉紀十一》
  9. 《魏書 卷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10. 《魏書 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二》
  11. 《魏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12. 《魏書 卷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13. 《北齊書 卷二十九 列傳第二十一》
  14. 《北齊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七》
  15. 《北齊書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
  16. 《周書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七》
  17. 《資治通鑒 卷一百六 晉紀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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