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察署

高雄警察署高雄市第一個警察總局,該廳舍東處設有看守所,往北則有消防組,建有二樓高的西洋式瞭望台。二次大戰末期遭美軍炸毀警察署屋頂部分,後由永光行(貿易公司)所購得,在其細心整理復建後,除玄關外,大部份仍保留其原有外觀,為哈瑪星社區極具古味之建築。現址:峰南里臨海二路18號。

高雄警察署
今永光行

歷史

1917年,由湊町一丁目(即今臨海二路東北側)的台南廳打狗支廳廳舍完工,並正式由哨船頭街遷入。

1920年,日人設高雄州高雄郡,原打狗支廳廳舍改為高雄郡役所

1924年,日人又變更地方制度,廢高雄郡、設高雄市市役所則新設於湊町四丁目今哈瑪星鼓波街高雄代天宮址。原位於湊町一丁目的郡役所,則改為高雄警察署廳舍。

參考資料

  • 《哈瑪星海洋的鏡像導覽手冊》 1999年,高雄市中正文化中心管理處主編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