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鹽場

鹿港鹽場是臺灣在二次大戰後由臺灣製鹽總廠所設的六大鹽場之一,位在彰化縣鹿港鎮西北沿海地帶,其內包括了臺灣日治時期辜顯榮申請開墾的鹽田(第一、二生產區)與施來等37人申請開墾的鹽田(第三生產區)[1]。一度是臺灣最大鹽場,但是最後還是因先天條件不佳而廢,改為農田或魚塭[2]

日治時期鹿港的鹽田

沿革

在清朝的時候,鹿港即是臺灣中部重要鹽銷售地,不過並未設置鹽場。到了日治時期,出身自鹿港的富紳辜顯榮見鹿港因港灣淤淺、逐漸失去航利而沒落,於是計畫將海埔地開闢成鹽田。而在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向臺灣總督府申請獲准後,他便成立「大豐拓殖株式會社」,共開闢了250多甲的鹽田。而在這之後,鹿港人施來等37人也申請開闢鹽田,成立「鹿港製鹽株式會社」,其所開闢的199餘甲鹽田便位在辜氏鹽田的附近。在大正三年(1914年)時,一度成為全臺最大的鹽場[2]。後來兩處鹽田因為臺灣總督府推行鹽業一元化政策,都在昭和十六年(1941年)時被臺灣製鹽株式會社強制收購[1]

二次大戰結束後,鹽田被臺灣製鹽總廠鹿港鹽場所接收,雖然經評估後在民國四十年(1951年)便已打算廢曬,但因水利設施無法配合等因素,直到民國四十八年(1959年)鹽田毀於八七水災後才正式分期廢曬,共花了六年才全部洗去鹽分以改良土壤[2]。其中第一、二生產區於民國五十一年(1962年)正式完全廢曬,區內土地交由中華民國行政院退輔會開墾成魚塭以輔導農民轉業;第三生產區於民國五十三年(1964年)正式廢曬,改為農地並放領給農民[1]

先天不利因素

鹿港鹽場是一個先天環境欠佳的鹽場,其北有洋子厝溪,南有鹿港溪,除導致沿岸海水被沖淡外,還導致外灘淤積嚴重,其地勢比鹽場高而造成除大潮之外鹽場取水困難的問題。此外又由於東北季風帶來的雨量,除導致風力大的冬季不利曬鹽,也使得鹿港的大汛期(高產量期)與其他南部鹽場不同,是在8-11月(其他鹽場是3-5月)[2]

日治時期為解決給水問題,曾在昭和十三年(1938年)試圖用水泥管接海水進來,但施工不久後便放棄。而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也曾建有可容納3萬噸海水的儲水池,但仍不足以解決問題。在情形之下,從日治時期便開始有部分鹽田改成農田,但之後因為開闢鹽田所費不貲,業主不肯輕易放棄,再加上鹽民轉業困難等因素,鹿港鹽場一直拖到民國五十三年(1964年)才整個廢曬,走入歷史中[2]

其他

鹿港文人洪棄生當年對於鹿港鹽場的開闢,抱持著負面的看法[3]。他認為開闢鹽田有利鹿港居民的官方說法,事實上只不過是利用民間資金來讓日本官方收取厚利而已[3]。此外他還提到開闢鹽田阻擋了水流,導致山洪來襲時洪水難以宣洩反而造成居民損失[3]

參考來源

  1. 張復明、方俊育. . 台北縣新店市: 遠足文化. 2008年11月: 99頁. ISBN 978-986-6731-20-4.
  2. 蔡炅樵.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005年8月: 50-53頁. ISBN 986-00-2161-9.
  3. 洪棄生,〈鹿港乘桴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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