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奴

麥當奴爵士,KCMGCB[1]1814年9月3日-1881年2月5日),是英國派駐香港的第六任港督。麥當奴畢業於都柏林三一學院,其後加入殖民地部工作,期間歷任英國殖民地贊比亞、西印度、澳大利亞、加拿大的新斯科細亞等地總督,有殖民統治的行政和管理經驗。1872年任滿回國,被封爵士。1881年去世。

麥當奴爵士
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
KCMG CB
第6任香港總督
任期
1866年3月11日-1872年4月11日
君主維多利亞
副總督菲臘·佳爵士
詹士·彬嘉少將
威菲路少將
輔政司柯士甸
前任夏喬士·羅便臣爵士
继任堅尼地爵士
第31任新斯科細亞總督
任期
1864年5月24日-1865年9月28日
君主維多利亞
前任查理斯·多爾爵士
继任查理斯·多爾爵士
第6任南澳洲總督
任期
1855年6月8日-1862年3月4日
君主維多利亞
前任亨利·楊爵士
继任多明尼克·戴利爵士
第4任聖文森特副總督
任期
1853年1月10日-1854年10月25日
君主維多利亞
前任約翰·金寶
继任愛德華·約翰·艾爾
第5任甘比亞總督
任期
1847年12月21日-1852年8月18日
君主維多利亞
前任查理斯·斐茲傑惹
继任堅尼地爵士
个人资料
出生1814年9月3日
 英國愛爾蘭都柏林
逝世1881年2月5日(1881歲-02歲-05)(66歲)
 法國伊埃雷

任內施政

麥當奴在任香港總督時,其中一個最大的政績便是籌建了東華醫院。1869年,香港政府撥款1萬5千元修建醫院。計劃得到了香港華商的資助。麥當奴也說服英國殖民地部撥款10萬資助興建東華醫院。此外,麥當奴大力推動香港實行印花稅制度,此稅制在前任總督夏喬士·羅便臣爵士時已提出,但受極大反對下擱置。在1860年代因《天津條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的簽訂和上海等城市對外商開放,香港貿易額被上海後來居上[2],麥當奴在任便決定開徵印花稅以彌補財政赤字,儘管面對大批商人和香港立法局議員上書反對,但因得到英國政府支持,印花稅最後成功地開徵,1868年的印花稅收入達10.11萬元,財政危機得以紓緩[3]:97-98

麥當奴港督任內另一項施政是放寛賭禁,香港社會當時充斥着各式地下賭館,政府雖已明令不准開設賭館和積極進行禁賭,惟成效不彰。麥當奴便決定對賭博採取較寛容的態度,考慮進行賭博合法化,並從中抽稅,彌補政府收入的不足。建議雖被英政府致力反對,認為香港須維護英國的社會道德觀念,但在麥當奴力陳推銷下(例如認為賭風已難遏止,任其地下發展將導致更多犯罪活動等),賭博最終還是解禁。1867年5月,香港立法局決議賭博合法化,同年7月1日起賭禁撤銷。1868年8月至1869年6月,政府獲取賭稅收入從1萬增至22萬元。幾年後,由於賭博導致的問題浮現,例如更多人終日沉迷賭博、打家劫舍和治安日差等,在市民尤其是教會致函英國政府反對下,終在1872年1月13日恢復禁賭[3]:99-101。而這個禁賭令的恢復,導致了當時賭客從香港轉往賭博政策相對寬鬆的澳門,也造就了日後澳門博彩業的興起基礎。

以其命名的事物

注释

  1. 國際音標:/ˈɹɪʧəd gɹeɪvz məkˈdɒnl/
  2. 《香港總商會百年史》
  3. 爾東. 周海燕 , 编. . 香港: 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7年4月. ISBN 978-962-973-634-7.
官衔
前任者:
夏喬士·羅便臣爵士
孖沙(署理)
第6任香港總督
1866年3月11日-1872年4月11日
繼任者:
威菲路中將(署理)
堅尼地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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