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睿靚
黃睿靚(英語:,1979年7月28日-)是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媳,陳致中的妻子,育有一女陳潔歆,其家族在彰化鹿港經營賣香生意,現已遷居台中市。其父親黃百祿曾任鹿港信用合作社的經理[2],外祖父是鹿港書法家。
黃睿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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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臺灣彰化縣鹿港鎮 | 1979年7月28日
居住地 | 臺灣高雄市 |
国籍 | 中華民國 |
籍贯 | 臺灣彰化縣鹿港鎮 |
教育程度 | |
职业 | 鋼琴演奏家、音樂教師、節目主持 |
活跃时期 | 2006年— |
头衔 | |
政党 | 民主進步黨 |
配偶 | 陳致中(2005年結婚) |
儿女 | 女兒:陳潔歆 2007年1月9日 |
父母 | 黃百祿(父) 吳麗華(母) |
目前在快樂聯播網主持廣播節目,同時還是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的鋼琴和音樂欣賞講師,在高雄中學、鳳新高中、新莊高中及新興高中國中部等學校之音樂班教鋼琴。
學歷
黃睿靚畢業於台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台中市立雙十國民中學、國立台中第二高級中學,從小學到高中全部就讀音樂班。及後在國立台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與研究所、美國曼哈頓音樂學院畢業[3]。
近況
- 2006年1月,與丈夫陳致中同時加入民進黨。
- 2007年1月9日,生下女兒陳潔歆,其為陳水扁唯一的孫女。
- 2008年12月12日,國務機要費洗錢案,遭到特偵組依洗錢罪起訴,特偵組認為黃睿靚惡性非輕,請求從重量刑。
- 2009年1月21日,陳致中夫婦首度於洗錢案中認罪並提出認罪協商,表示願意將海外款項匯回台灣。
- 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黄睿靓被判1年8個月的有期徒刑,緩刑5年,罰金1.5億,需支付公庫2億。
- 2009年12月24日,二次金改案,遭到特偵組依洗錢罪起訴。
- 2010年6月11日,台灣高等法院國務機要費洗錢案二審宣判,黄睿靓被判1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罰金2000萬,需支付公庫1000萬。
- 2010年11月5日,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獲判無罪。特偵組不服提起上訴。
- 2010年11月11日,最高法院國務機要費洗錢案三審宣判,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
- 2011年8月26日,台灣高等法院國務機要費洗錢案更一審宣判,黄睿靓被判1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罰金400萬,需支付公庫1000萬。
- 2011年10月13日,二次金改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黄睿靓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罰金200萬。
- 2012年7月26日,最高法院國務機要費洗錢案三審宣判,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更審。
- 2012年12月20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撤銷二次金改二審判決,發回更審。
相關報導
- 《商業周刊》1085期(2008年9月8日~14日)第116~138頁
外部链接
- 製作人:張毅君 撰文者:林瑩秋、溫建勳、曾如瑩、吳怡萱 研究員:蕭勝鴻.第一媳婦黃睿靚的驚世變奏曲》鋼琴與囚室.商業周刊第1085期.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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