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尚鵬

龐尚鵬1524年-1580年),少南惺庵廣東南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進士。萬曆年間官至福建巡撫

龐尚鵬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
籍貫 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廣州府南海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少南,號惺庵
諡號 惠敏
出生 嘉靖三年(1524年)
逝世 萬曆八年(1580年)
出身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登癸丑科進士,任江西樂平縣知县,升監察御史巡按河南河南巡抚蔡汝楠想同他一起獻上白鹿,被拒。嘉靖四十年(1561年)调任浙江巡按,总结实行十段锦法的经验,在浙江首先推行里甲均平法,後行一条鞭法隆慶初年(1567年)经理“九边”屯务,“凡诸色人等有能尽力垦种,悉免起科”[1]。同年九月,庞尚鹏上疏力攻武英殿大学士郭朴御史凌儒复言朴。最终致使郭朴致仕回籍。隆庆二年(1568年)庞尚鹏升任右佥都御史隆庆三年(1569年)十二月,河东巡盐郜永春劾尚鹏行事乘违。明神宗即位,御史计坤亨等上疏言尚鹏无罪。

萬曆四年(1576年)任福建巡撫,清廉自洁[2],《虚室行》诗“细视瓶中久无粟,举火终朝待邻曲。长饥近午始一餐,敢望丰年收万斛。”以推行一條鞭法和清理整頓兩淮鹽法而聞名。一條鞭法成省定制[3]。後與胡守仁發生衝突,首輔張居正以重言譴責龐尚鵬。隔年罢官南归。家居期间,撰写《庞氏家训》,内有“务本业”、“禁奢靡”等六章,共计六十七条。万历八年(1580年)卒于家。天啟年間,追惠敏杭州西湖葛岭建有庞公祠。

著作

著有《百可亭稿》、《奏议》、《殷鉴录》、《行边漫议》、《庞氏家训》等。

參考文獻

  1. 庞尚鹏:《清理蓟镇屯田疏》,《明经世文编》卷358。
  2.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3. 明《福州府志·官政志五·名宦(上)》(卷四十二):庞尚鹏 字少南,南海人。万历初,代殷从俭巡抚福建。尚鹏为御史按浙时,力言一条鞭之法,最可以均赋役,苏贫困,请下所司著为令,然未遍及也。入闽,甫下车,即毅然上疏行之,蠲军兴以来宿负五十余万。罢商税,减寺租,裁邮递,新学宫,至于桥梁道路,莫不修葺,而于民毫无苦也。初、尚鹏在浙有搏击声,及为巡抚,闽人惮其风采,墨吏至解甲绶去。而尚鹏更为宽大不扰,法令简便。逾年,以内台召,民遮道哭送,闻其卒也,为之罢市。与殷从俭并祀,岁时伏腊,尚呼为庞公福云。
官衔
前任:
劉堯誨
福建巡撫
萬曆年間上任
繼任:
劉思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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