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茂良
生平
紹興八年(1138年)以“榜幼”(十八岁)成進士,[1]與状元黃公度,榜眼陈俊卿,榜尊(年岁最长)邓林皆莆田人,时称“一榜四异”。[2]初授南安县主簿,调泉州观察推官,黄公度、陈俊卿、龚茂良一同南下赴泉州为官,稱天邊三雁。[3]召試館職,除秘書省正字。绍兴十二年(1142年)秋,约黄公度同游九日山。曾任監察御史、右正言。曾因上疏劾龍大淵、曾覿,出知建寧府。乾道二年,曾觌、龙大渊被贬官,朝廷起用茂良为广东提刑,乾道三年(1167),知廣州[4]。改任江西转运判官兼知隆兴府,措置荒政有成效。
龚茂良主和议,“凡遇臣僚奏对,有及边备利害,必遭讥骂”。淳熙元年(1174),拜參知政事,[5]淮南旱荒,奏取封桩米十四万赈灾。淳熙三年,叶衡罢相,龚茂良以首席参知政事领政,他推荐朱熹,但孝宗不予召用。四年,為謝廓然所構陷,誣其“前后異議”,贬寧遠軍節度副使,英州(今广东英德市)安置。淳熙五年,卒于贬所。[6]
注釋
- 《南宋館閣錄》卷七
- 李俊甫《莆阳比事》记: “绍兴戊午,大魁黄公度,亚魁陈俊卿,林邓以年七十三为榜尊,龚茂良以年十八为榜幼,皆莆人,一时荣耀以为四异焉。”
- 黃公度《会同年共乐台》:“兰台三千士,莆阳十五人。此时乡曲会,异日庙堂身。名塞乾坤隘,恩沾雨露新。天边三雁远,回首独凝神。”
- 王十朋《梅溪後集》卷二六《廣州重建學記》
- 《宋宰輔編年錄》卷一八
- 《宋史》卷三五《孝宗本紀》三:“(淳熙五年)闰月……壬寅……龚茂良卒于英州。”
參考書目
- 《宋史》卷385《龚茂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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