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蘇格蘭憲政公投

1997年蘇格蘭權力下放公投是指1997年9月11日,於蘇格蘭舉行,就是否支持成立具有限權力和稅收變更權的蘇格蘭議會並交由其選出新的蘇格蘭政府的公民表決。公投為當時的以貝理雅為首工黨黨派於其選舉宣言中承諾並於當選後推動。這是繼1979年就同一議題所作的第二次公投且達到60.4%的投票率。

英国其構成國內舉行的
全國及地區性全民公投
北愛爾蘭歸屬公投1973年
英國歐共體成員身份公投1975年
蘇格蘭憲政公投1979年
威爾斯憲政公投1979年
蘇格蘭憲政公投1997年
威爾斯憲政公投1997年
大倫敦政府公投1998年
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協議公投1998年
東北英格蘭憲政公投2004年
威爾斯憲政公投2011年
英國選擇投票制公投2011年
苏格兰独立公投2014年
英國去留歐盟公投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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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早於1979年當時的工黨政府於相關公投中明定只要有四成的投票率並得到當中五成選民支持,便會成立與現今蘇格蘭議會職能相若的蘇格蘭眾議院(Scotland Assembly),唯獨當時公投結果顯示儘管有51.6%投票率,但整體上只有接近34%選民支持,故有關方案未能實施。不久,反對地方權力下放的保守黨取得大選勝利

而由當地具影响力的政治人物和知识分子組成的蘇格蘭眾議院運動(Campaign for a Scottish Assembly)則於公投後一直向當時的戴卓爾夫人政府施壓,强烈主张苏格兰人民固有的主权并要求建立苏格兰自治政府,並於1988年促成蘇格蘭憲制會議(Scottish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及在會後發表1989年权利声明(Claim of Right 1989),得到當地工黨、自民黨國會議員代表、政商、工會和苏格兰长老教会領袖支持及簽署。其後由時任國會議員及該會委員繼續進行會議諮商,儘管1991年後馬卓安政府對此加以反對干擾但亦不成功;而當初亦有加入會議的蘇格蘭民族黨最後因與內部及會議上意見不合(他們主張之蘇格蘭獨立議題未被列入商議進程)而退出,但基於工黨代表於當地及會議仍擁有較大的發言權,因此對會議沒太大影響。[1]

工黨於1997年大選前夕作推動公投的選舉承諾並其後取得壓倒性勝利,赢得國會177議席和兑现选前承诺推動公投。

全民推廣

蘇格蘭工黨蘇格蘭民族黨自民黨蘇格蘭綠黨曾發起「Yes」公投運動以加強當地民眾對爭取地方權力下放的輿論支持,並嘗試把1989年憲制會議中的兩個建議方案包括:建立議會和稅收權力變更,交由國會討論但遭受保守黨政府反對。工黨國會議員Tam Dalyell卻對於成立蘇格蘭議會表示保留而支持祇給予蘇格蘭有更大的稅收變更自主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支持及反對派亦旗鼓相當地各自推出宣傳運動。支持方案的前進的蘇格蘭 (又稱Scotland Forward),由商人Nigel Smith帶領下與蘇格蘭民族黨合作推動且得到上述政黨支持。[2]反對者方面則組織了三思而行(Think Twice)運動,由前保守黨蘇格蘭國會代表Brian Monteith、御用大律師Donald Findlay及上議院等多名成員組成反對有關方案。然而,他們難以爭取商業贊助(大多立場相背馳)和大選後新政府的強大工黨勢力都使此運動成效不彰。[2]

公投結果

表決設以下兩條問題(即上述的两个提案)都獲得過半數赞成票。

問題一

  • 我同意成立蘇格蘭議會
  • 我不同意成立蘇格蘭議會
同意 :
1,775,045 (74.3%)
不同意 :
614,400 (25.7%)

有別於威爾斯公投, 幾乎每個選區的表決結果都是壓倒性通過。[3]

問題二

  • 我同意蘇格蘭議會應擁有稅收變更權力。
  • 我不同意蘇格蘭議會擁有稅收變更權力。
同意 :
1,512,889 (63.5%)
不同意 :
870,263 (36.5%)

有關議會本身之稅收變更權力的議題,除鄧弗里斯-加洛韋[4]奥克尼[5]選區外,大多選區的表決結果與上方問題結果般-大多數投同意票。


後續

基於表決,英國國會隨後通過1998年蘇格蘭法案,成立蘇格蘭議會蘇格蘭政府等地方機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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