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專案
一清專案是臺灣在中華民國政府統治時期,針對檢肅流氓條例、組織犯罪條例等衍生的全國同步大掃黑的治安政策之一。
1984年「一清專案」,是由臺灣戒嚴時期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主導,依據「臺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執行,鎖定的首要黑幫為日漸坐大的「竹聯幫」,後續接著連續實施全國同步大掃黑的1990年「迅雷專案」和1995年「治平專案」,分別被代稱為「二清專案」、「三清專案」。[1][2]
執行
1984年11月12日,時任中華民國內政部部長吳伯雄在內政部警政署宣布開始執行「一清專案」,針對當時國內主要的幫派及流氓進行掃蕩,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當日便奉令將竹聯幫精神領袖陳啟禮逮捕入監。[3][4]
據相關媒體及評論指出,此次行動起因應是要逮捕江南案主嫌陳啟禮。1984年,陳啟禮被當時的國防部情報局局長汪希苓中將吸收成為情報員,接受訓練後奉令秘密赴美國與吳敦及董桂森刺殺《蔣經國傳》的作者劉江南(美籍華人作家劉宜良)(參見江南案),案情曝光後,一度造成台美關係緊張。在此壓力下,蔣經國政府於陳啟禮等人回台後發動一清專案,逮捕陳啟禮、吳敦等人,並宣稱江南案為「情報官員專橫霸道所致,非蔣孝武授意」;最終,國防部情報局局長汪希苓中將、國防部情報局副局長胡儀敏少將、國防部情報局第三處副處長陳虎門上校等人都被定罪。[5][6][7][8][9]
部份人士認為,這是蔣經國、蔣孝武父子的脫罪之舉,而一清專案便是蔣經國政府及蔣家為了滅除刺殺之事而成立的專案。[10][11]但學者吳建國認為,此種看法缺乏進一步的人證、物證支持,蔣經國跟蔣家人都不是主謀,主要策畫者是情報局的高層。[12]
批評和影響
違反憲法精神
一清專案是以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為依據,而該辦法性質上是一個行政命令,且遭到逮捕者毋須經過法院的審判,便可以裁定管訓,明顯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中華民國憲法第8條之虞,規避憲政體制保障人權的基本原則[13][14],被視為白色恐怖的延續。
註釋
- . 自由時報. 2004-11-13.
- . 民視新聞. 2014-09-25.
- . 信傳媒. 2018-02-25 [2018-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 . 壹週刊. 2015-12-17 [2018-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 . 遠見雜誌. 2018-01-02.
- . 信傳媒. 2018-02-25 [2018-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 . 中時電子報. 2015-11-04 [2018-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 . 華視新聞. 2011-08-04.
- . 華視新聞. 2011-02-14 [2018-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6).
- . TVBS新聞. 2004-10-15.
- . 華視新聞. 2011-02-14 [2018-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6).
- . 中國時報. 2018-01-13 [2018-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 . 華視新聞. 2001-08-04.
- . TVBS新聞. 2014-09-19.
- . 自由時報. 2004-11-13.
- . 自由時報. 2004-10-12 [2018-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 . 聯合影音網. 2014-11-12 [2018-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 . 民視新聞. 2014-09-25.
- . TVBS新聞. 2014-09-19.
- . TVBS新聞網. 2015-12-23.
- . 聯合影音網. 2014-11-12 [2018-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參考文獻
- 陳國霖著,《黑金:臺灣政治與經濟實況揭密》,臺北市:商周出版;城邦文化發行,2004年,ISBN 978986124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