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運動

中文運動是1960年末起香港學界為爭取中文能享有官方語言或提高地位的社會運動

前奏

香港法定語文

自1842年和1860年大清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及《北京條約》後,香港成為了英國殖民地。香港人口以華人廣東族群為主,日常一般以廣府話及其他如潮州話中國語言溝通。然而當時政府內大部分重要官員均由英國人擔任,而英文則成爲當時唯一的實際官方語言。縱然在1974年前,英國政府港英政府沒有在法律文件提及英文的法定語文地位[1],但殖民地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均以英文進行。只有英文為具有法律效力的語言。雖然殖民地政府各種與華人有關的通告、告示多數都會翻譯成為中文,但一切法律文件只有以英文書寫才具有法律效力,政府文書只能使用英文。

中文大學成立

1963年,香港中文大學成立,為首家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大學,當時全香港唯一一間以中文授課的大學,獲得政府承認,香港法例《香港中文大學條例》亦表示中大的「主要授課語言為中文」[2]。在此之前,香港的高中生只能升讀以英文為授課語言的香港大學

香港革新會與新界鄉議局

1964年,香港革新會首先建議將中文設為法定語言,其市政局議員貝納祺為此提出動議。[3]1967年9月尾,新界鄉議局亦向政府提出相似的建議。此兩件事件被視為中文運動的先聲[3][4]

第一次中文運動

香港在1966年及1967年發生六七暴動後,有識之士有感於政府對華人的重視不足,是引起社會不安的原因之一[5]。中文因為法律地位問題被看貶,造成政府與一般市民之間溝通的隔閡。例如任何與政府有關的文書亦必須以英文書寫;中文報章的輿論卻常被忽視,倘若要向政府部門提出建議或投訴,只有寫信給香港最大英文報章之一《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方才有實效。但當時市民教育水平甚低,好多人都不諳英語或只懂得基本英語。

隨著1960年代末期,中國民族主義在香港高等教育界中興起,中文成為了建立其民族身份的象徵。提高中文地位的呼聲日隆。[6]中文運動最先由專上學生發起,在1968年由學界成立委員會向政府爭取中文合法使用。

1969年,香港首個烽煙節目《太平山下漫步》誕生,市民可以透過該節目與政府官員溝通。

1970年,政府成立委員會研究公事上使用中文。

1972年,鍾士元成為首名在立法局會議使用中文的議員。

1974年,政府立法通過中文與英文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第二次中文運動

1978年,司徒華擔任中文運動聯合委員會主席,發起第二次中文運動。

民間中文運動

2019年,有心文擔任中文運動面書專頁版主,發起民間中文運動。

另見

參考資料

  1. So, Daniel, W. C. . Dickson, Peter; Cumming, Alister (编). . The Mere (Berkshire, England): National Foundation for Educational Research. 1996: 41–46. OCLC 37562639.
  2. 香港法例第1109章《香港中文大學條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弁言(e)節
  3. 鄺, 健銘. . 香港: 天窗. 2015. ISBN 9789888292264.
  4. 李敏剛. . 獨立媒體. 2015-09-17 [2017-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05).
  5. .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6. Chen, Ping. . Gottlieb, Nanette; Chen, Ping (编). . Richmond (Surrey, United Kingdom): Curzon. 2001: 111 – 128. ISBN 0700714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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