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
人民,泛指百姓。[1]指人的集合。通常住在同一國家或地區、享有一定權利的人的集合構成這個國家或地區的人民。其中「人」字表明這個集合的個體是人類,而「民」字表明屬於這個集合的個體具有國民的權利和承擔國民義務。
语用变迁
“人民”一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已有之,《周礼》中有“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的说法。这里的“人民”一词指的是与“君主、群臣百官”相对应的群体。
梁启超对近代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时使用的则是“人民”。[2]孙中山早期从事革命活动时也多用“人民”一词。
1919年李大钊在《宰猪场式的政治》一文中所使用的“人民”一词,已不再是指全体国民,而是指与统治者相对立的群体:“我们的政治,是宰猪场式的政治,把我们人民当作猪宰,拿我们的血肉骨头,喂饱了那些文武豺狼。”[3]这种“人民”概念的使用,在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中产生了极大影响。
政治定义
中国共产党
1921—1927年“人民”逐渐超越“国民”,成为中共的主流话语。中共二大定义了“人民”的外延:“各种事实证明,加给中国人民(无论是资产阶级、工人或农民)最大的痛苦是资本帝国主义和军阀官僚的封建势力”[4]
1927—1935年国民党清党后,“人民”这个概念在中共正式文件中使用频率严重降低。《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所载文献统计,从1927年下半年到1934年底之间,“人民”一词共出现了199次。其中,复合名词如“人民革命军”中的“人民”有145次;转述中国国民党原话的“人民”有7次;1927年10月之前一些中共地方党组织仍继续使用“人民”一词的有10次。除此,7年内单独使用“人民”仅37次。[5]1932年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一文没有使用“人民”一词。中共多以民众、群众、工农、工农兵来表达“人民”这个概念。在涉及法律规则的表达时,中共的正式文件一律用“民众”一词,如“保障民众的集会、结社、言论、罢工、出版等自由”[6]同样的内容在大革命时期和抗战延安时期则用“人民”一词。 一个原因是1927年四一二事变、七一五事变后,中国的大资产阶级、相当多民族资产阶级支持国民党的清黨。
1935年后“人民”概念在中共话语中回归。1935年7月,季米特洛夫在共产国际七大提出建立广泛的反法西斯人民阵线。1935年《八一宣言》正式使用了“人民”这个术语。在这个政策的主导下,为了团结一切最广泛的抗日力量,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议》提出,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因为日本侵略的情况变动了中国的阶级关系,不但小资产阶级,而且民族资产阶级,有了参加抗日斗争的可能性”。“如果说,我们过去的政府是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的政府,那末,从现在起,应当改变为除了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7]1936年6月1日,红军大学改名为“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从此,“人民”成为中共核心的政治概念之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用語中,人民是阶级概念,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爱国者”,与敌人相对立。根据毛泽东思想,人民在历史上的范围有不同的定义。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现阶段中国的人民是指: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8]。
人民在不同國家和不同國家的不同歷史時期中人民的定義是不同的,如
參考來源
- 《孟子.盡心下》:「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上》:「何物強藩,誘致鄰寇,蕩搖我邊疆,俘殺我人民。」
- 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71页。
- 《李大钊全集》(修订本)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50页。
- 《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132页。
- . [2019-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5).
- 《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8、608页。
- 《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566页。
- 推进民主法治 维护公平正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本節錄自1999年版辭海縮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