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冠
傅冠(1595年-1646年),初名元範,字元甫,号寄庵。江西进贤人。明末政治人物,榜眼及第。崇禎年間,官至禮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罷歸。隆武時起用,督師江西,事敗被俘,堅拒投降,在汀州殉國。
傅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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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 ||
籍貫 | 江西承宣佈政使司南昌府進賢縣 | |
族裔 | 漢族 | |
原名 | 傅元範 | |
字號 | 字元甫,號寄菴 | |
諡號 | 忠烈 | |
出生 |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 江西進賢縣 | |
逝世 | 永曆元年(清順治三年,1646年) 福建汀州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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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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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祖傅炯,官南京刑部尚書。天启二年(1622年)文震孟榜進士第二人。授翰林院编修,充经筵讲官,掌翰林院事。崇祯十年,调任实录馆副总裁。崇祯十年(1637年)秋,升任為禮部右侍郎兼東閣大學士。性格简易,崇祯十一年(1638年)八月,因督师饷绝,罷歸。
隆武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隆武帝诏旨傅冠以尚书兼大学士原官督师江西。清兵攻陷江西,傅冠躲在邵武府泰寧縣門人江亨龍家中,亨龍怕遭连累,與子江養源把他獻給清軍。李成栋執禮甚恭,並勸他投降,傅冠拒絕說:“吾鄉無叩頭宰相,但有斷頭宰相爾!”[1]。兩次自杀未遂。後押送至汀洲(今福建长汀县)由鎮將李發管押,清廷下令斬決。永曆元年(顺治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傅冠整衣冠南向拜曰:“负国无状,死不足赎。”遂就死[2]。临刑前赋诗: “幻影落红尘,倏忽成今古。名义重为山,以身弃如土。四顾环刀戟,展转不得死。矢念终不移,皎日有如此。”《明史》有傳。[3][4]清朝追諡忠烈[5]。
著作
有《寶綸樓集》。
注釋
- 胡蕴玉:《發史》
- 胡蕴玉:《發史》
- 《明史·卷二六四》:其后有傅冠。冠,字元甫,进贤人。祖炯,南京刑部尚书。天启二年,冠举进士第二,授翰林编修。崇祯十年秋,由礼部右侍郎拜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性简易,有章奏发自御前,冠以为揭帖,援笔判其上。既知误,惶恐引罪,帝即放归。唐王时,命以原官督师江西。嗜酒,或劾之,乃致仕。大清下江西,冠走匿门人泰宁汪亨龙家。亨龙执而献之有司,杀之汀州,血渍地,久而犹鲜。
- 《明季南略·卷十一·傅冠不屈》:公諱冠,字元父,號季庵;江西南昌府進賢人。天啟壬戌進士,廷試第二人;授編修,纂修神、光兩朝「實錄」。丁憂歸。起復,升侍讀;歷左春坊左中允充經筵日講官、左諭德右庶子。戊辰、甲戌,分考禮闈;歷國子監祭酒、詹事府少詹、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掌詹事府事、仍掌翰林院事。上疏,言『欲施政令,必治精神;欲致功能,必集才力。欲精神之四周,當明體要;欲才力之畢出,當別流品』。因奏保元氣、辨人才、正紀綱、信詔令四事;上嘉納之。丁丑,升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辨事。戊寅,以疾乞休;賜馳驛、金幣歸里。公在閣一季,多所獻替;以「溫室」之義不著之於書,世莫得而詳焉。
南京登極,特旨存問。其明年,闖賊部將王體中犯江南,破進賢,殺公孫鼎幹,掘公先墓;公奔入閩。閩中起公原官,已而辭任。及大清兵至,公走泰寧門人江亨龍家,為江之仇執之,以獻於大清帥;不屈,殺之。公被執時,於石牛羊中作書,以骸骨托汀州士民,並述其奔竄、囚執之狀甚詳。所著有「寶綸樓集」若干卷。 - 《小腆紀傳·卷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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