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斋日
十齋日,是一種佛教、道教習俗,在農曆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這十日受八關齋戒。據說在此十日齋戒,禮佛、懺悔,誦經,可保佑一家健康平安、富足。
另依《阿含》及《大智度論》,則是「四齋日」(或六齋日))。是在農曆初八、十五、廿三、三十日(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日),在此四日(或六日)守八關齋戒[1],此時也是佛教出家眾的布薩日。
原先齋日的持齋傳統為「不非時食」(過午不食),在漢傳佛教提倡素食的影響之下,逐漸演變為今日初一、十五以素食為持齋的說法,稱之為「朔望齋」。
十齋日
佛教
《地藏菩薩本願經》如来赞叹品第六
復次普廣,若未來世眾生,於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日、乃至三十日,是諸日等,諸罪結集,定其輕重。南閻浮提眾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何況恣情殺害、竊盜、邪婬、妄語,百千罪狀。能於是十齋日,對佛菩薩、諸賢聖像前,讀是經一遍,東西南北百由旬內,無諸災難。當此居家,若長若幼,現在、未來百千歲中,永離惡趣。能於十齋日每轉一遍,現世令此居家,無諸橫病,衣食豐溢。
《大明三藏法數》
《地藏菩薩十齋日》敦煌寫本
十齋日。月一日善惡童子下。八日,太子下。十四日察命伺錄下。十五日五道大神下。十八日閻羅王下。二十三日天大將軍下。二十四日帝釋下。二十八日太山府軍下。二十九日四天王下。三十日天曹地府下。一日,童子下,念定光如來佛,持齋除罪四十劫,不墮刀槍地獄;八日,太子下,念藥師琉璃光佛,持齋除罪三十劫,不墮粉草地獄;十四,察命下,念賢劫千佛,持齋除罪一千劫,不墮鑊湯地獄;十五日,五道大將軍下,念阿彌陀佛,持齋除罪二百劫,不墮寒冰地獄;十八日,閻羅王下,念觀世音菩薩,持齋除罪九十劫,不墮劍樹地獄;二十三日,天大將軍下,念盧舍那佛,持齋除罪一千劫,不墮餓鬼地獄;二十四日,太山府君下,念地藏菩薩,持齋除罪九十劫,不墮纔截地獄;二十八日,天帝釋下,念阿彌陀佛,持齋除罪一千劫,不墮鐵鋸地獄;二十九日,四天王下,念藥王藥上菩薩,持齋除罪七千劫,不墮磑磨地獄;三十日,大梵天王下,念釋迦牟尼佛,持齋除罪八千劫,不墮寒冰地獄。
道教
《三洞珠囊》
《太真科上卷》:學道樂生,好法修術,長齋菜食,得道乃休,此第一業也。次齋千日、百日、月日,節食麤食,服氣服藥,飴食隨堪,密行其間,他事公私之急,皆聽暫解,事竟續之,心形無怠,尅成真仙,空名苟修,息慢增考。科曰:凡一年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此六月應齋。又一月之中,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此十日名曰十直齋,皆天神下降,精修得福也。
《太上洞玄靈寶業報因緣經》
又每月一日,元始西北天與北斗,及傳言使者下。八日,元始北方天與北斗司殺鬼,及赤車使者下。十四日,元始東北天與太一使者,及典司使者下。十五日,元始東方天與天帝,及天地水三官,并監司使者下。十八日,元始東南天與天一,及賊曹使者下。二十三日,元始南方天與太一八神使者,及符章侍從下。二十四日,元始西南天與北辰,及守宅三將軍下。二十八日,元始西方天與下太一,及天公使者下。二十九日,元始下元天與中太一,及諸官將軍下。三十日,元始上元天與上太一,及天帝使者下。皆與諸天眾聖、至真尊神、仙童玉女、四司五帝、五斗監司,建節持幢,步虛誦經,檢行男女所積善惡罪福因緣。
四齋日
《阿含》以及《巴利經藏》中說「四齋日」。這是指印度曆法中的白黑月(Paksha)每常八日,若十四日,若十五日。此說同於《南海寄歸內法傳》所載印度習俗[2][3]:
- 黑月(Kṛṣṇa-pakṣa)八日
- 黑月十四日或十五日
- 白月(Śukla-pakṣa)八日
- 白月十五日
若對應到中國曆法,禪宗叢林是以農曆每月一日(朔)、八日(上弦)、十五日(望)、二十三日(下弦)為持齋日,稱作四齋日。此日須諷經持戒以修福德[4]。
泰國稱此為「佛日」,每月有四個佛日,各在泰國陰曆上半月的第八日和第十五日,即初八、月望、廿三、月末。全年共48個佛日,以泰國曆三月十五日的萬佛日、六月十五日的佛誕日和八月十五日的三寶日為最重要的佛日[5]。
《勅修百丈清規》
月旦。月望。初八。廿三。四齋日。隔宿堂司行者報眾。掛諷經牌。 次早鐘絕。後鳴僧堂前鐘。集眾登殿。維那舉楞嚴呪。唱藥師號。
《大毘婆沙論》
「三十三天於白黑月每常八日若十四日,若十五日,集善法坐,稱量世間善惡多少。見造善者便擁護之,見造惡者即共嫌毀。」
《增壹阿含24品6經》
十五日(即半月)中有三齋法,云何為三?八日、十四日、十五日。比丘!當知:或有是時,八日齋日,四天王遣諸輔臣觀察世間,誰有作善惡者?何等眾生有慈孝父母、沙門、婆羅門及尊長者?頗有眾生好喜布施、修戒、忍辱、精進、三昧、演散經義、持八關齋者?具分別之。
《雜阿含1117經》
於月八日,四大天王敕遣大臣,案行世間:『為何等人供養父母、沙門、婆羅門、宗親尊重、作諸福德?見今世惡,畏後世罪,行施作福,受持齋戒?於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及神變月,受戒布薩?』至十四日,遣太子下觀察世間:『為何等人供養父母,乃至受戒布薩?』至十五日,四大天王自下世間,觀察眾生:『為何等人供養父母,乃至受戒布薩?』
六齋日
《四天王經》以及《大智度論》中,則全舉而為「六齋日」,即每月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日。《大智度論》說此六日有惡鬼神害人,故須齋戒。《四天王經》等,則說此六日是四天王等天神下降,監察人間善惡,故須齋戒。
《四天王經》
諸天齋日,伺人善惡,須彌山上即第二天,天帝名因,福德巍巍,典主四天,四天神王,即因四鎮王也,各理一方。常以月八日遣使者下,案行天下,伺察帝王臣民、龍、鬼、蜎飛、蚑行、蠕動之類,心念、口言、身行善惡;十四日遣太子下;十五日四王自下;二十三日使者復下;二十九日太子復下;三十日四王復自下。
《大智度論》
「六齋日,月八日、二十三日、十四日、二十九日、十五日、三十日,諸天眾會.....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是善男子、善女人,若六齋日:月八日,二十三日,十四日,二十九日,十五日,三十日,在諸天眾前,說是般若波羅蜜,是善男子、善女人,得無量無邊、阿僧祇、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福德。」
參考文獻
- 禪林象器箋:月旦、月望、初八、廿三,四齋日...舊說:六齋日中,舉此四者,朔望及白黑二月之分中也,乃初八上弦,二十三下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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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法齋日/十五日(SA);十五日(GA);月十五日(MA/DA/AA);十五日齋(DA);齋日(AA)」,南傳作(i)「在十四、十五日裡」(Cātuddasiṃ pañcadasi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在第十四、第十五」(On the fourteenth or fifteenth),或(ii)「在布薩日」(tadahuposathe,直譯為「在布薩那日, 在那個布薩日」),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布薩日」(the Uposatha day),並解說這是佛教徒的「儀式日」(observance day),在陰曆15日或14日晚上舉行,比丘聚集在一起背誦「波羅提木叉」(SN.8.7)。佛陀時代印度的古曆,分一年為「寒季、熱季、雨季」三季,每季有四個月,分為八個半月(pakkha),第3與第7個半月有14天,其它為15天(摩訶僧祇律卷第二所說亦同),在每個半月裡的滿月與新月夜晚(第14日或第15日),以及半月形的夜晚(第8天)被認為特別吉祥,在佛教徒中這些日子成為布薩日。在滿月與新月夜晚,比丘們誦戒,而在家眾則在滿月與新月日,加上半月形的第8天,到寺院守八關齋戒,聞法與修定(MN.4, Note.59)。半月形的第8天則稱為「小布薩日;小齋戒日」(minor Uposathaṃ, SN.10.5, Note.573)。「布薩」(uposatha),另譯作「齋戒;說戒;齋日
- . [2017-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 . 佛光大辭典. [2017-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 朱振明. . [2017-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