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關齋戒

八關齋戒梵語或;巴利語或),又稱 八齋戒八戒,佛教術語,八條基本戒律(尸羅),為五戒的進階。佛教戒律種類之一,由佛教在家眾精進修行時遵守。在布薩期間,由出家僧侶為一般的信眾傳授。比五戒嚴格,但較出家眾的十戒寬鬆。

内容

根據《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八關齋戒為一日一夜所遵守的八條清淨戒律:不殺生,不偷盜,不淫逸,不妄語,不飲酒,不著華鬘香油塗身,不歌舞觀聽,不坐臥高大廣床,不非時食。據《優婆夷墮舍迦經》,在家信眾為經營家計,不能長時受持嚴格戒律,但為了精進修行的在家眾,佛陀特別制定了此一律儀。

  1. 不杀生。同五戒。
  2. 不偷盗。同五戒。
  3. 不淫欲。此處指彻底禁欲,與五戒中的不邪淫不同。
  4. 不妄语。同五戒。
  5. 不饮酒。同五戒。
  6. 不坐高大广华丽之床。此床非睡眠之床,而是“胡床”,坐禅所用。[1]
  7. 不著华鬘(花鬘)、不香油涂身、不观听歌舞。(有時拆為二戒:不香花鬘嚴飾其身為一戒,不歌舞觀聽為一戒。)
  8. 不非时食。恪守过午不食,即只限於日出至中午进食,此外则不再进食。

時間

八關齋戒受持的時間是一日一夜,一般都在每月六齋日受持,即農曆每月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日(如逢小月,可改為廿八、廿九日),但也可以由信徒自行決定時間。每逢齋日,在家弟子到寺院裏來,受一日一夜的八支淨戒。受過八關齋戒的在家信眾,男子稱為「一日一夜優婆塞」(一晝夜優婆塞)、女子稱為「一日一夜優婆夷」(一晝夜優婆夷)。又可名為優波婆沙(梵文Upavāsa),譯義為「近住」,是近阿羅漢而住的意思。


上座部佛教八戒規定

根據泰國上座部佛教蘇達.法拉.布達哥斯阿闍黎(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的《奉持八關齋戒》(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2]

違犯不殺生戒有五個要素: 1. 存在活的生命。2. 行者知道此為活的生命。3. 意欲殺害。4. 行殺害。5. 導致生命死亡。 五條要素全都要成立才會違犯不殺生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不殺生戒。

違犯不偷盜戒有五個要素: 1. 有主物。 2. 知為有主物。3. 意欲偷盜。4. 行偷盜。5. 物品因此行為而被盜。 五條要素全都要成立才會違犯不偷盜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不偷盜戒。

違犯不淫戒有四條要素: 1. 作不淨行的通道(即生殖器,肛門或口嘴)。2. 意欲通過上述通道(即生殖器,肛門或口嘴)的任何一種交媾。3. 行性交。4. 有淫樂。 四條要素全都要成立才會違犯不淫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不淫戒。

上座部佛教經藏相應部》55相應7經記載男人和別人的妻子性交是邪淫,男人不和別人的妻子性交是不邪淫[3]經藏中部》41經記載男人和別人守護的女人性交是邪淫,男人不和別人守護的女人性交是不邪淫。[4] 《殊勝義註》記載邪淫是男人和二十種別人所護的女人性交[5]馬哈希尊者《轉法輪經講記》開示說明男人和二十種女人性交是邪淫,男人不和二十種女人性交是不邪淫[6]

違犯不邪淫戒有四條要素: 1. 不應拜訪的二十種女人。 2. 意欲與二十種女人[7]中任何人交媾。 3. 設法性交。 4. 性接觸。 四條要素全都要成立才會違犯不邪淫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不邪淫戒。

違犯不妄語戒有四個要素: 1. 謊言。2. 意欲說謊。3. 說謊。4. 其他人領解(理解所說的謊言)。 四條要素全都要成立才會違犯不妄語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不妄語戒。

違犯不飲酒戒有四條要素: 1. 酒或麻醉品。2. 意欲飲用(諸酒或麻醉品)。3. 受用。4. 酒或麻醉品經喉而入。 四條要素全都要成立才會違犯不飲酒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不飲酒戒。

違犯過午不食戒有四條要素: 1. 正午過後至第二天破曉的時間。2. 食物或作食物想的東西。3 食用。4 咽下食物。 四條要素全都要成立才會違犯過午不食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過午不食戒。

違犯不歌舞觀聽,不著紋飾,不香熏塗身戒必須由兩部分檢查(是否受持清淨)。

第一部分:違犯戒障礙清淨梵行的歌舞戲樂及觀聽。有三條要素: 1. 歌舞等娛樂。2. 前往觀聽。3. 觀聽。 三條要素全都要成立才會違犯不歌舞觀聽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不歌舞觀聽戒。

第二部分:違犯戒裝飾(身體),有三條要素: 1. 裝飾身體的香花等物。2. 除患病醫用,佛陀不允許使用的裝飾用品。3. 使用飾物以美容(美體)。 三條要素全都要成立才會違犯不著紋飾,不香熏塗身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不著紋飾,不香熏塗身戒。

違犯不坐臥高廣大床或座戒有三條要素: 1. 有高廣大床。2. 知為高廣大床。3. 坐臥高廣大床。 三條要素全都要成立才會違犯不坐臥高廣大床或座戒,只要有一條要素不成立就不會違犯不坐臥高廣大床或座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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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不坐“高大广床”,此“床”本不是床,而是“胡床”,即草绳编织成的座位,坐禅所用,或高僧的高座、上座。不坐高大广床义爲禅坐的座椅只能坐一般的,不能追求又高又大又广、极尽华丽,坐之生憍慢、贡高之心。但古代译文不甚明了,致後来人皆以为睡眠的床具,其实睡眠在床上并不犯戒。印光大师:“高广大床,此系西域僧人行头陀行之绳床。吾国此法不行,但不宜坐贵重珍妙之床榻耳。此绳床,同今之马札子,用绳穿之,可开可合。高不过一尺六寸,广不过四尺。尺系周尺,比今尺小二寸。此床非睡眠之床,乃坐禅之床榻也。”
  2. 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3. 《相應部55相應7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再者,屋主們!聖弟子這樣深慮:『如果有人與我的妻子們性交,那不是我所愛的、合意的;如果我與他人的妻子們性交,對他人來說,那也是不愛、不合意的。凡我不愛、不合意之法,別人也不愛、不合意;凡我不愛、不合意之法,我怎能施加於別人呢!』他像這樣省察後,自己是離邪淫者,且勸導別人戒絕邪淫,稱讚戒絕邪淫,這樣,這是身行儀的三方面被清淨。
  4. 《中部41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又,他是邪淫者:他與那些被母親守護[、被父親守護、被兄弟守護、被姊妹守護、被親族守護、被氏族守護、被法守護、有夫、有懲罰保護、乃至被套過花環(已訂婚)]那樣的女子性交。
       他捨斷邪淫後,是離邪淫者:他不與那些被母親守護[、被父親守護、被兄弟守護、被姊妹守護、被親族守護、被氏族守護、被法守護、有夫、有懲罰保護、乃至被套過花環(已訂婚)那樣的女子]性交。
  5.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邪欲樂行」(邪淫)裡的「欲樂」是指「性交」;「邪行」是指「低賤及實應受到譴責的行為」。「邪欲樂行」的特相是生起於身門的思(cetanā,意願),具有侵犯自己無權同其行房者的不如法意念。於此,男人無權與之行房者是:(甲)十種未婚女人,即:一、為母所護;二、為父所護;三、為父母所護;四、為兄弟所護;五、為姐妹所護;六、為親戚所護;七、為族人所護;八、為宗教導師所護;九、已訂婚;十、正受懲罰;以及(乙)十種已婚女人,即:一、以錢財買來(的妻子);二、自願為人妻者;三、為了財富而為人妻者;四、為了服飾而為人妻者;五、由雙親執行婚禮,把新郎新娘之手浸入一隻碗裡的水,而如法地成為人妻者;六、從社會階級較低階層裡獲得的妻子;七、奴隸妻;八、傭人妻;九、戰俘妻;十、短暫的妻子。
  6. 馬哈希尊者《轉法輪經講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在此應解釋何謂「邪淫」。有二十種女性,任何男性都不應與之發生性關係。詳細地說,若男性和以下的女性發生性關係,便構成邪淫:在父親、母親、〔父母親、〕兄弟、姊妹、親戚、宗族長輩或同參道友監護下的少女、已婚女子以及已訂婚的少女;已婚或訂婚的女子,若和其他男子有性關係,也構成邪淫。能避免如此的不善業,即是正業。
  7. 《奉持八關齋戒》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這二十種女人是: 1.由其母親照料的女子。 2.由其父親照料的女子。 3.由其父親和母親照料的女子。 4.由其兄弟照料的女子。 5.由其姐妹照料的女子。 6.由其親屬照料的女子。 7.由其同族照料的女子。 8.由同師門下修行佛法的弟子所照料的女子。 9.由其丈夫照料的女子。 10.和男子有不規矩的行為(國王對男子處以罰款),某姓某地的女子。 11.男子購買其賣身契並娶為妻的女子。 12.自願與男子共同生活的女子。 13.因男子的財產而成人妻的女子。 14.因希求如衣服之類的物品而為人妻的赤貧女子。 15.已接受男子求婚,並經過莊嚴宣誓的女子。在莊嚴的宣誓中,家長們牽著新郎新娘的手,放入一盆水中,祝福說:“願你們倆互愛對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分離,就如這盆裡的水不分開。” 16.男子解脫女子重負後,娶其為妻的女子。 17.與男子結婚的奴隸女子。 18.與男子結婚的有工作的女子。 19.男子在戰鬥中贏得並與結婚的女子。 20.和男子生活一段時間並認其為妻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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