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

囚犯,又稱受刑人罪犯監犯、或監躉,一般指被法律已通過1,2,3審定罪而被囚禁监狱的人。

起源

囚犯源於原始社會部落之間戰爭而被俘虜的人質。人質因而可能被殺或者被囚禁,甚至做奴隸,即現時所指的囚犯。

刑罰

中國大陸,囚犯從最低的懲罰口頭教育,至長期禁止人身自由,而且最高可被判無期徒刑,甚者也可以處以死刑(即槍斃注射)。

香港,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其他多國都有囚禁犯人的法律,部分歐美國家的監禁期不設終身監禁,而按犯罪的所判處的監禁時間來疊加,實際即是有期徙刑,最高可有幾百年。

權利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條列明囚犯應有的權利:「自由被剝奪之人,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該條同時訂明監獄應以更生為目的:「監獄制度所定監犯之處遇,應以使其悛悔自新,重適社會生活為基本目的。」[1]

犯人

  • 普通罪犯:純粹因為在當地犯罪而被捕入獄
  • 政治犯:因與當權政治意識不合而入獄
  • 間諜:從事可能盜取國家機密的行動的人,但大多數真實性無性確定
  • 恐怖分子:從事恐怖活動未遂或因此受傷的人
  • 平民:被當成疑犯而被捕的人

电视剧集

參考文獻

  1. . COVENANTS WATCH. [2017-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4).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